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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雪灵用牙咬破了律师的耳朵,还咬伤了她妈妈的脸,这事你知道了吗?”
    闻言,琳琳倒抽了一口凉气。
    “我只知道她咬了律师。”
    “嗯……闫雪灵是不是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比如躁狂症、精神分裂症。”
    “可能有。”
    “什么叫‘可能有’?”
    “这方面由专门的心理医生负责,就是刚才站在门廊上的那个女人,我不敢乱说话。”
    她第一次抬起眼睛来看我。
    目光在我身上的各个伤口间游移。
    “怎么了?”
    “小伙子,你很大胆。”
    她在揶揄我敢和这种“定时炸弹”结婚。
    “谈不上大胆,王八看绿豆而已。”
    “那好吧。我告诉你啊,两名受害人因为与闫雪灵关系亲密,且受伤轻微,决定不对她进行起诉。”她递过来一份文件,“她在走廊左手边的第四间审讯室,你在这里和这里签字,按完手印就可以带她走了。”
    我一边签字,一边心里暗暗发狠。
    闫雪灵啊闫雪灵,别怪常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你。
    生气的话,拿刀比划两下就算了,你怎么还用嘴咬呢?
    莫说杨茗的耳朵,连你妈的脸都被你咬破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吃人呢!
    接过签好的文件,女警又皱着眉提醒了一句:
    “有条件的话,应该考虑把她转移到精神病院或收容机构。尽快!否则下次伤到谁可就说不准了。”
    “好。”
    我嘴上答应着,心理却在冷笑。
    怎么可能说不准?
    如今闫雪灵的爸爸、妈妈、保姆、律师、保镖都神隐了,肯接这颗烫手山芋的人只有我。
    所以,她下次伤到的人也只能是我。
    我如此琢磨着,一路穿过宽敞的大厅,钻过狭窄的走廊入口,沿着略显昏暗的走廊,一步一步的朝着第四审讯室走去。
    琳琳跟在后面,两只手扯着我的衣服。
    “害怕?”
    我问。
    “只是有点紧张。有一次我哥酒后斗殴,被打得一脸是血,是我来把他领走的。”
    “哦,我记得。那一次我腿脚快,警察来之前就跑了。”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哎,你走慢点。”
    我停下来。
    “要不,你回大厅等我,我自己过去跟闫雪灵聊聊,很快就回来。”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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