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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的语气十分坚定、不容辩驳,他的周身散发着强大的气场,压得在场每个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年轻民警也跟着抖擞起疲惫的精神,两眼直勾勾的盯着我,摆出一副随时能将我拿下的架势。
    琳琳没有立即回答,她的眼神开始变得闪闪烁烁,还不住地朝我这边看。
    恐怕她也意识到,自己给我捅出了个大篓子。
    事实上,在老民警说出“处分”这两个字时,她的脸色就刷的一下变的很难看,很可能早在那时她就已经意识到了。
    或许她闹这一通只是想发发脾气,没想过要把事情搞大吧?
    但事情怎么开始是她说了算,怎么结束却由不得她。
    现在老民警揪住她的“举报”不放,如果不彻底配合他的调查工作,今晚这事就不可能轻易收场。
    荒唐。
    本来今晚只是去琳琳那儿喝点闷酒,散一散前妻再婚的晦气,现在可好,我不但多了个小“未婚妻”,连工作都要丢了!
    真是荒唐。
    不过,眼见这场闹剧的大幕徐徐拉开,我的内心却毫无波澜,甚至一点想要为自己辩驳的想法都没有。
    一来,我就没有这么个“未婚妻”。
    身正不怕影子斜,谁想调查就由他调查去好了,至于“未婚妻是我的学生”这种昏话更是无稽之谈。
    二来,我不怕丢工作。
    这年头大学老师不是什么值得羡慕的岗位。
    收入不高(和快递员差不多),科研压力又很大,每天都得靠钻营过日子,靠着别人的资源一点一点的凑齐那些可怜的“业绩”,在这种环境下,四十岁不到就心梗死在书桌前的老师屡见不鲜,取得成绩的人却是凤毛麟角。
    不开玩笑的说,大学老师就好比在烂泥里打滚,进不能进,退不能退,只能一点点的陷在里面,腐烂,发臭,生蛆。
    这种没有尊严、又看不到希望的工作,丢了也无妨。
    这个观点我跟琳琳分享过,她当时非常认可我的想法,甚至用半开玩笑的口气鼓动我赶紧辞职。
    “辞了吧,顺便把房子也卖了,来泉乐路和我一起住!”她说,“和我一起守着台球桌和威士忌过日子,肯定比一天到晚哄着那些小屁孩读书开心多了!”
    但是,现在她这副样子却让我有点看不懂了:
    犹犹豫豫,遮遮掩掩,看向我的目光中还不时闪过一丝“歉意”。
    她似乎十分在乎我否能保住大学老师这份烂工作,而不是痛痛快快的丢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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