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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帝国没有明确规定的修宪程序,尝试启动修宪程序,直接修改宪法
    【B:追认紧急预案】不去修改宪法,而是效仿俾斯麦的手法和主角早期的路线,利用模糊权利和保留,争夺宪法解释权,实际上修改宪法
    (孩子们你们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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