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特奥多琳德·冯·霍亨索伦,能不能做一个开明君主呢?
她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啊!你看,朕虽然年轻,但一点都不糊涂!朕知道要打击奸商,整顿秩序,改善民生!朕知道要重视新技术,发展工业!朕知道要……嗯,要善于听取像克劳德这样有真才实学的人的意见!虽然有时候朕也会有自己的想法,但大部分时候,朕还是很讲道理的嘛!
尤其是对克劳德,朕多“开明”啊!他说要设“总署”,朕就设了;他说要抓人,朕就……呃,虽然朕抓得比他预想的多了一点,但那也是支持他工作嘛!他说要搞什么石油战略,朕虽然听得云里雾里,但朕相信他,朕就让他去搞!这还不叫开明?这简直是开明得不能再开明了!
对!朕就是要做一个开明君主!一个既有威严、又很“讲理”、还很“信任贤臣”的开明君主!
想到自己未来将以“开明君主特奥多琳德大帝”的名号载入史册,被无数后人敬仰和歌颂,特奥多琳德就忍不住心潮澎湃,小脸兴奋得发红。她踮起脚尖,费力地将那本《论开明君主制与国家的繁荣》从书架上抽了出来。
好沉!
她抱着这本厚得像砖头一样的书,走回书桌后,郑重其事地坐好,翻开封面。
第一页,序言。密密麻麻的小字,充满了“理性”、“自然法”、“社会契约”、“分权制衡”、“公共利益”等等让她一看就有点眼晕的词汇。她皱着眉头努力看了几行。
“……君主之权力,并非天授神予,亦非源于其个人之意志,而来自于人民为求安全与福祉而缔结之社会契约的让渡。故君主行使权力,必以法律为准绳,以公益为目的,不可恣意妄为……”
特奥多琳德:“……” 什么意思?朕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还要以法律为准绳?那朕说的话不就是法律吗?哦,好像不对……宪法?议会?那些老头子吵来吵去定的规矩?
她跳过这段,往下看。
“……开明君主,当为法律之守护者,而非僭越者。应设立公正独立之司法体系,保障臣民之生命、财产与自由不受非法侵害……”
保障臣民自由不受非法侵害?朕抓那些奸商和自由派,是为了帝国稳定,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这不算“非法侵害”吧?嗯,应该不算……朕是皇帝,朕说合法就合法!
“……鼓励工商业之自由发展,减少不必要的国家干预,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减少干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