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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一年,还不是说放就放了。
    秘书回去之后向何长官报告。
    何长官是要员,对法律是了解一些的,感到此事有些不可思议,但没有想到这是一次日本特务机关的高级营救行动,只是在心里留了个底。
    不久,他在一次会议上碰到了司法院院长,便把这件事说了,寻思着若是有特例的话可以循例将美国佬放了。
    殊不知,司法院院长听了之后大为震惊,连说这是“怪事”!
    会议结束之后,司法院院长当即驱车去了地方法院。
    一了解,松本浩二根本就没有改判过。
    地方法院院长见此事惊动了司法院院长,也是大惊失色,当即向监狱查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监狱一查,犯人开释是有“特种刑事裁定书”存档的,便据实已报。
    由此,这件离奇的越狱案件就被捅了出来。
    特务处当天就知悉了此案,赶在了党务调查处的前面。
    次日,处座直接向老头子报告了此事。
    老头子闻讯大怒,当场下令:严查严惩,绝不姑息。
    这时,督察长李松岭已经逃回了陕西。
    原来,松本浩二一被放出来,“红蔷薇”便立即失踪了,无论李松岭怎么找,就是找不到这个女人的踪迹。
    李松岭稍一思索,心知大事不好,马上撒谎告假回了陕西,先避避风头再说。
    <div css="contentadv">    不成想,他前脚刚进家门,抓捕人员后脚就到了。
    与此同时,监狱也开始进行整肃。
    奉命办理此案的是特务处,老头子没将任务交给徐增寿,在对付日本人方面,他还是更加倾向于特务处。
    处座亲自督办,由张鑫华和王韦忠具体负责。
    这种案件到了这一步,其实已经很明了了。
    张鑫华从徐志强、叶彪争着要在案发的星期天值班这一点上很快就找到了突破口。
    不问长短,先把人拿了再说。
    这几个家伙哪里受得了特务处的刑罚,两三下就乖乖招供了。
    张鑫华弄清案情之后,曾经对今井纯、“红蔷薇”进行追捕,但未能将他们抓捕归案。
    想必,这些日本特工早就做好了撤离的万全准备。
    为了警示震慑,老头子看了结案报告后让法院快审快判。
    如此重大的案件,地方法院已经不能受理和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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