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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该犯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报请法院保外就医。
    对于小野昭明而言,伪造一份国民政府地方法院的法律文书是轻而易举之事。
    但是,还要有监狱的有关人员的密切配合,才能使法律文书生效。
    小野昭明作为一名高级特工,在策划这类只允许进行一次的营救活动时,自然要慎而又慎,绝对不允许出现任何的失误。
    因此,他对每个细节都做了详细的了解。
    小野昭明得知,即使有了这样一份法律文书,要使松本浩二走出监狱,还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当营救人员装扮成的法官抵达监狱后,先要向监狱警卫大队的执勤人员出示证件和法律文书,说明来意,由警卫人员向监狱的狱政科转达情况。
    狱政科官员在接到报告后,会派员到接待室与“法官”见面,再次验证法律文书。
    当狱政官确认“法官”和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后,由于松本浩二是被判刑15年的重刑犯,狱政科还做不了主,需要向监狱长报告。
    监狱长在得到报告后,有可能会再次查验证件和法律文书,而且还极有可能亲自与地方法院通电话核实此事。
    监狱长在核实无误后,批准开释,并将法律文书在狱政科留存备案。
    到这一步,并不意味着所有环节都已经打通。
    还有可能会经过一关——监狱警卫大队大队长。
    当狱警把松本浩二带出来时,警卫人员会向大队长报告,大队长签字同意之后,他们才肯放人。
    这时,大队长还有可能向监狱长和法院电话核实此事。
    另外,将松本浩二带出监狱的两个狱警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他们可以说是这些人当中最有经验的,可以说任何破绽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只要两人把疑点向其他的监狱官员一提,哪怕松本浩二到了监狱门口,也有可能被抓回去,扣押审查。
    小野昭明根据上述各个步骤环节,理出了各个环节上需要搞定的人员:
    狱警、警卫大队大队长、监狱长、狱政科官员、地方法院特别刑事法庭庭长。
    这中间,最难对付的是监狱长和地方法院特别刑事法庭庭长。
    不说一时找不到可以接近这两人、送的上礼的人选,就是找到了,对方是不是肯答应合作也是一个未知数。
    这中间最重要的是,只要开口,就必须确保对方答应合作,否则就是泄密,今后再怎么努力也就无法实施行动了。
    小野昭明和助手反复商议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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