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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朝后,朱瑞璋刚回到王府,还没来得及喘口气 就听到常遇春那大嗓门喊了起来:“殿下?殿下,咱老常有事儿求你啊。”
    朱瑞璋闻言一脸黑线,他是真有点怕这个憨货,别看他大大咧咧,却是粘人得很,像个狗皮膏药一样,甩不掉。
    没一会儿 李小歪就领着常遇春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个魁梧的汉子,
    身高约莫一米七多,但脸上很稚嫩,这就是常遇春的儿子常茂了。
    “我说老常,你被狗撵了?再这么咋咋呼呼,小心吵着我儿子。”
    朱瑞璋端起桌上的凉茶抿了一口,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的熟稔。
    他和常遇春是过命的交情,当年两人背靠背杀退元军精锐,这份情谊早已刻进骨子里。
    朱瑞璋也是真喜欢常遇春这种性格,为人豪爽,打仗还猛。
    他不像其他一些将领一样躲在后面指挥,每逢战斗,常遇春必定亲率精锐冲锋在前,直接冲击敌军核心阵地,以自身勇猛带动士气,能在战局胶着时撕开突破口。
    还很注重发挥骑兵的机动性,经常采用长途奔袭、突袭等战术,打敌军一个措手不及,避免陷入持久消耗战。
    再加上他作战不追求复杂布局,核心目标是快速击溃敌军主力,
    凭借强大的冲击力和爆发力决胜于瞬间,尤其擅长攻坚和野战,是老朱手下数得着的猛将。
    而且可以说常遇春一生未尝败绩,在很多关键战役中屡建奇功。
    虽然人家曾豪迈地自夸,称自己率领十万兵马便能横扫天下,故得了一个“常十万”的绰号,
    但却也是杀出来的赫赫威名,凭着实打实的战绩巩固了“常十万”的威名。
    常遇春嘿嘿一笑,挠了挠后脑勺,嗓门却半点没降:“殿下放心,咱脚步轻着呢!”
    说着一把将常茂推到跟前,踢了一脚屁股,“快给你王叔磕头!”
    常茂才15岁,虽年少,却颇有其父风范,闻言“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规规矩矩磕了三个响头,
    声如洪钟:“侄儿常茂,见过王叔!”
    朱瑞璋看着他额角磕出的红印,忍不住笑了:“这么实诚?快起来吧,都是自家人,不必这般拘谨。”
    他示意侍女搬来锦凳,“坐,瞧这一身汗,刚被你爹提溜过来吧?”
    常茂谢过落座,双手规矩地放在膝头,眼神却忍不住往内院方向瞟,早听说秦王府添了小世子,心里好奇得紧。
    常遇春见状照着他后脑勺拍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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