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靠要肯定是不行的,上级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我有两个方案大家讨论一下。
第一个方案,成立一个平山市城投有限公司,市财政局为出资方,可以用部分国有资产充抵现金资本,以这个公司为平台向社会融资,以短期借款形式补充市财政,解决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第二个方案,发行地方债!以平山市政府的名义发行地方经济发展债券……”
宋大为给出来的两个方案一个是贷款,一个是发债!再过几年这两个方案在华夏地方政府就会成为很常用的财政融资解决方案,不过在04年这时候,地方政府还是很少有使用这样的融资手段的,当然有部分地区已经开始了试点和尝试。
贷款就是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钱,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咱们国家的政府是不能直接向金融机构贷款的,但是国资的企业平台可以,所以宋大为才提出成立平山城投公司,用这个公司的名义融资贷款。
发债这个好理解,国债或者国库券华夏很早就有了,不过那都是中央财政为主体,允许省级政府发债是前两年才刚刚开始试点的,市县级政府发行地方债目前还是一个创新。
有人说地方债这个东西是导致经济发展泡沫化的罪恶根源,这个怎么说呢?就比如贷款融资,如果没有这个工具,社会经济发展很难有快速扩张的动力。
可信用扩张催生了过度的提前消费或也是个人债务快速蔓延的根本,所以就工具本身来说没什么好与不好,关键还是看你怎么用,出发点和目的不同,最后导致的结果自然不同。
贷款是短期的融资,发债是中长期的融资,宋大为提出这两个方案其实是都想用!
县级市政府发行地方债需要获得省级政府的审批,也就是说平山市想发债,必须获得临海市和汉东省的支持,这个光是沟通的时间就不会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三个月半年能批下来就算不错了。
当然宋大为也不是一拍脑袋就提出这样的方案,别忘了程副总是负责什么的?老头子可是兼着金融工委的秘书长,国内金融领域最高决策机构的实际负责人!
发行地方债是早晚都要推行的政策,宋大为估计上头应该已经开始研究讨论了,他现在提出来,搞不好还能弄个全国试点呢!
贷款方面,平山市城投公司虽然现在还没影子,但是要成立对于一级政府来说不算什么,就是贷款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