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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着烟的手顿了顿。
    “……那你带哪个走?”
    这话!
    这场景?
    沈明珠怔怔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她不是死了吗?
    怎么会……
    她低下头,看见自己白皙的双手。
    那些反反复复割腕留下的伤疤,不见了。
    她又抬起头,目光掠过破旧的土坯房、炕上打满补丁的被子、墙角堆着的土豆。
    心脏猛地收紧。
    她重生了。回到十八岁这一年。
    还没等脑子转过弯来,就看见姐姐沈珍珠“扑通”一声跪在了杜秀美面前。
    “妈,你带我走吧。我身子骨弱,扛不住乡下的活。妹妹身体好,她能吃苦。”
    沈明珠看着姐姐垂下去的眼睫,和嘴角一闪而过的得意。
    她瞬间明白。
    大姐也重生了。
    上一世,跟着母亲离开的人是她。姐姐留在了乡下。
    母亲倒不是偏疼她,只是要嫁的冯家三个儿子,没有闺女。
    冯家那边说了,最好带个姑娘过去,将来能给冯家传宗接代。
    母亲觉得她身体好,是个好生养的。
    姐姐身子弱,一到冬天就咳嗽不断,母亲压根没想过带她走。
    可这一回,沈珍珠跪着往前挪了几步,死死抱住杜秀美的腿。
    “妈,妹妹脾气倔,跟过去肯定给您添麻烦。可我嘴甜啊,我能帮您哄着他们,让您日子过得顺心。”
    杜秀美愣了愣,低头打量着这个素来病恹恹的大女儿。
    这话……倒是在理。
    她又瞥了一眼站在旁边动也不动的沈明珠。
    这死丫头,永远一副欠她八百块钱的样子。
    真带过去,万一得罪了冯家人,自己往后日子还怎么过?
    不如带珍珠。
    嘴甜,会来事儿,还能帮着周旋。
    杜秀美当下点了头:“行,那我带珍珠走。”
    沈珍珠转过头,冲着沈明珠笑了。
    那笑意里,有压不住的得意。
    上一世,她没能跟着母亲离开,留在乡下跟着父亲,受尽了苦。
    冬天修水渠,手指冻得开裂流血。
    夏天挨批斗,脖子上挂着牌子游街。
    三十岁不到,看起来像五十多的老太婆。
    可妹妹呢?
    成了冯家的千金小姐,吃香喝辣,出入有人伺候,穿的是的确良,坐的是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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