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木真听得入神,此刻插言道:
“说得好!打仗就像打猎,既要知道鹿群常走哪条沟,也要能在它突然跳崖时,立刻让最近的兄弟堵住另一边!使臣说的那个……什么存乎一心,就是这个意思!来,为这个心,喝一碗!” 众人哄然举碗。
谈及治理部众,气氛稍显严肃。一位掌管刑罚的那颜问道:
“我们草原有约孙和札撒。约孙是老人们传下来的规矩,札撒是大汗定的新法。听说南朝法律文书多得能压垮骆驼,一个字眼能吵上三天。这样不麻烦吗?”
李维明对此最有发言权,正色道:“中原法律,上承《周礼》,下迄本朝《刑统》,体系完备,旨在定分止争,衡平万物。条文详备,方可减少歧义,使官吏有所循,百姓有所畏。”
周瑜则从另一个角度补充:“李大人所言,乃法律之体。琏窃以为,草原约孙源于千年生活实践,关乎公平、复仇、补偿,深入人心,是法律之魂。而札撒乃大汗统一意志、革新旧弊之体现,是法律之用。
南朝律法繁复,求的是在一统江山、情形各异之地,尽可能有一把相对统一的尺子;草原法则直接,求的是在变动不居的环境中,快速有效地解决纷争,维持部族生存团结。”
今日说的话多了,周瑜了累的很,因此上停顿了下,喘了口气才继续解释:
“此犹如治病。南朝如名医,望闻问切,查阅浩繁医典,力求辨证精确,药方周到;草原如经验丰富的巫医,熟知几种最凶险的伤病,手法直接,药效迅猛。各有其适用的天地与病情。或许,未来顺北王治下,亦可斟酌融合,既有札撒之权威与效率以定大局,亦能适当汲取中原律法之细密以处民事,更不忘约孙中深植的公平之本。如此,方能收长治久安之效。”
这番体、魂、用之论,既点明了双方法律传统的核心差异与优劣,又为未来可能的治理融合留下了想象空间,听得那位掌管刑罚的那颜频频点头,铁木真也露出思索神色。
然而,长时间的神经紧绷、应对各方或明或暗的机锋、帐内燥热空气与帐外寒意的交替刺激,加之方才情绪起伏,周瑜的身体早已逼近极限。他只是凭借强大意志力维持着表面的平静。
蒙古人也看出了周瑜的疲累,铁木真很善解人意,
只见大汗举金碗起身,目光灼如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