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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作一切的毒蛇中间,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他没有钱。
    没有背景。
    没有家族的藏书。
    但他有一样东西。
    一种不顾一切向上爬的疯狂。
    第二章:泥沼里的天才
    在霍格沃茨。
    约翰在这里找到了他的王国。
    魔药学。
    黑魔法防御术。
    不,或者是黑魔法本身。
    他开始展现出让人恐惧的天赋。
    当其他一年级学生还在为如何让水变成绿色而手忙脚乱时,约翰已经在切碎雏菊的根茎,精准地控制坩埚的火候,熬制出完美的迷药。
    他很少睡觉。
    深夜的公共休息室里,只有他借着微弱的绿光翻阅古老的典籍。
    那些写着诅咒的羊皮纸,那些记录着灵魂奥秘的书籍,成了他最好的朋友。
    他是一个真正的天才。
    教授们惊叹于他的才华。
    纯血家族的同学们从最初的嘲笑,慢慢变成了敬畏。
    他改良了三十多种常用魔药的配方。
    他在课本的边缘写满了密密麻麻的缩写和符号。
    他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
    混血王子。
    这是一个充满了骄傲又带着自嘲的名字。
    来自于他在图书馆的纸堆里,找到这个曾经辉煌过的纯血姓氏。
    他坚信自己的普林斯一定来源于这个姓氏。
    但他要跟所有人证明。
    一个深夜,废弃地窖的坩埚里翻滚着银色的液体。
    这是他从十六世纪的手稿里还原出的禁忌魔药——溯血剂。一种用来审判私生子和杂种的古老魔法。
    他毫不犹豫地拔出银刀,划开了自己的掌心。
    鲜血滴入坩埚。
    原本平静的暗银色液体瞬间暴动。
    它们在狭小的铁锅里剧烈撕扯,硬生生分裂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半。
    左边的一半,液体重组翻腾,绽放出刺眼、充满活力的幽绿色光芒。
    这是纯正的魔法血脉共鸣。
    这股力量充满傲慢,试图吞噬一切。
    右边的一半,却迅速浑浊。
    它失去了所有的魔力波动,变成了一滩灰败的死水。
    那是麻瓜血液的具象化。
    没有任何魔法可以将其点燃。
    两股力量在他的血液里厮杀,谁也无法彻底吞噬谁,最终僵持在坩埚中央,形成了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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