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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言对于仿版、盗版,属实也是挺无奈的。
    著作权法保护的核心原则是“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即只保护“具有独创性的表达”,不延及“思想”本身。
    综艺节目的游戏规则、节目模式、玩法机制,在法律上全被归入“思想”范畴,压根不受保护。
    有的法院一听是综艺节目维权,直接不受理,认定综艺节目不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
    所以国内综艺,哪怕是最火的那一拨,基本都有抄袭的影子。
    早几年芒果台特火的《超级女声》,几乎照搬老美的《美国偶像》,海选、晋级赛制、观众投票机制,完全对标。
    魔都卫视的《舞林大会》照搬英国的《与星共舞》,被版权方起诉了也没用。
    然后苏省卫视花钱买了英国的《谁敢来唱歌》版权,在国内正儿八经地做。
    芒果台转头就免费搞了个《挑战麦克风》,被苏省卫视公开指责侵权,到现在还时不时对骂一番。
    结果芒果台好不容易咬牙出了一回版权费,买下英国的《Take Me Out》,做成《我们约会吧》。
    苏省卫视反手又免费搞了个《非诚勿扰》出来。
    两家至今还在互相撕咬扯皮。
    苏省卫视反驳的嗓门也挺大:“你是18位女嘉宾,我是24位女嘉宾,怎么能说是一样?”
    这就是国内综艺的现状,一团乱麻,谁想上都能上。
    不过创意虽然不受保护,但具体的节目元素,比如文字脚本、舞美设计这些细节,是受保护的。
    苏言早在第一季的节目创意拿出来跟光线谈之前,就把节目名称、LOGO、具有显著性的口号全注册了商标,连节目的文字脚本也做了著作权登记。
    去年刚兴起那波“仿版”里,过火的,他也都去告了,获赔小几百万。
    后来那些制作方也学聪明了,靠着汉语的博大精深玩擦边,游戏环节也只敢靠近,不敢照搬。
    限制到这儿,也就到极限了。
    也够用了。
    至少对于《奔跑吧》这款综艺来说,游戏环节挺重要的。
    他拿到的奖励是全集,自己看着都觉得后面几季有些无趣了,可前几季很能打。
    只要嘉宾没太拉胯,剪辑没问题,就不会输。
    第二季第一期的主题,女神保卫战。
    全员cospy《圣斗士星矢》里的人物。
    COS服廉价的让人不忍直视,薄塑料、硬纸板、亮片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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