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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成:公司六,艺人四。
    违约金:五百万。
    这个条件,在糖人内部已经算是“优待”了——比纯粹的新人约好一些,接近成熟艺人的待遇。
    分成比例苏言倒无所谓,他现在缺的是机会,不是那点抽成。
    但八年长约,太久了。
    更让他皱眉的,是那些密密麻麻的艺人行为规范。
    “艺人一切公开言论、社交活动、形象塑造,均需经公司审核同意。”
    “未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接洽任何商业合作及演出。”
    “艺人私人生活需接受公司合理监督,避免对公众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
    说白了,签了这合同,他整个人就卖给糖人了,说什么、做什么、甚至私生活,都得听公司安排。
    还长达八年。
    说糖人不算太坑,但这依然属于是卖身契。
    苏言抬起头,看向蔡依侬:“蔡总,合同能改改吗?”
    蔡依侬端起茶杯,吹了吹浮沫,没说话。
    苏言也不客气,从桌上抽出支笔,直接在合同上划了起来。
    八年改三年。
    分成比例改成五五开。
    “艺人行为规范”那几页纸,他直接画了个大叉,在旁边写:“艺人在非工作期间享有自主权,公司不得干涉其私人生活及言论自由。”
    改完,他把合同推回去。
    蔡依侬放下茶杯,接过来扫了一眼。
    然后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苏言。”
    她把合同往桌上一丢,“不怕跟你说,就算是胡戈,也没这待遇。整个圈内,就没有这么签经纪约的。”
    “你是来当艺人的,不是来当大爷的。公司投资源捧你,当然要保证投资安全,你随便说错一句话,乱接一个通告,可能就把几年的投入全毁了。”
    “还有年限,八年改成三年。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我好不容易把你捧红,你转头就走人了,我们‘糖人’喝西北风啊?”
    苏言挠了挠头,适时露出一个“年轻人不懂事”的讪笑,道出真正用意:
    “蔡总,据我所知,公司捧人,并不一定能捧红吧?”
    “是投资就有风险,当然不一定能红。”蔡依侬眉头微皱,“你想说什么?”
    苏言这半年想过许多次,假设有一天他要签经纪公司,有没有可能避开卖身契,他试探说:“投资不外乎是为盈利,我们签一个对赌协议,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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