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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酒入喉,血腥一幕在脑海中闪过。
    短刀入喉,一尸两命!
    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咬人,老实人被逼急了,也敢动手!
    妹妹去世,又从林卫国那里得知真相,他心中满是戾气。
    陈丽华恰好撞在枪口上,也是活该。
    这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只不过那件事之后,林卫东便不敢露头,只能四处流浪。
    他还想弄死林家两父子,只可惜没机会了。
    只能躲在桥洞下,最后冻毙于风雪中。
    否则,就是再窝囊,一个手脚健全的成年人,也不至于沦落到那种地步。
    林卫东收回思绪。
    想起前世的不堪,他心中有戾气翻腾,就像是被针扎了一样。
    但很快又被一种更加深沉的漠然覆盖。
    前世那场羞辱,那些被当成傻子一样戏弄的时光。
    还有省吃俭用寄出去,却喂了狗的血汗钱……
    这一桩桩一件件,早就在那个漫天风雪中,他躺在桥洞下濒死时。
    连同对亲情的最后一丝幻想,被彻底的冻硬、碾碎了。
    些许风霜罢了。
    重活一世,这件事不过是粘在鞋底的些许灰尘。
    需要尽快掸开的泥点子,不值得他浪费情绪。
    快刀斩乱麻,彻底了结,才是正理。
    见众人都好奇的看过来,林卫东脸上带着平静。
    “丽华啊……红梅你不提起她,我差点都忘了。”
    他自嘲的笑了笑,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疲惫:
    “家里出了这么多事,脑子里乱糟糟的。”
    拿起酒瓶,将最后一点福根儿给空了的搪瓷缸子续上:
    “明天中午,咱们在国营饭店聚聚?这点酒根本喝不过瘾。”
    “我请客,把那几个经常和咱们一块玩的家伙也叫上。”
    张建军脸颊微红,第一个拍桌子响应,打破了略显凝滞的气氛:
    “你请客?那必须得去呀!”
    王志刚推了一下眼镜,半是惊讶半是调侃,但更多的是替朋友高兴:
    “好家伙,去国营饭店?卫东你这是发财了?”
    林卫东看向坐在角落,一直安安静静的周晓芸:
    “晓芸,你和丽华住同一条巷子,麻烦你替我带个话?”
    “明天中午十二点,就在高中旁边的国营饭店。”
    “咱们几个老同学一起聚一聚,让她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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