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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起了那一段令他作呕的记忆。
    一年前,第一起案件发生的前一天,《世界新闻报》就收到了一封信。信封上印着天牛座的图案,里面大意是:“我会在今晚的午夜在陶尔哈姆莱茨区挑选一位美人,赐给她一场死亡。”
    当时负责通联的编辑把信当成了恶作剧,随手丢进了存放信件的仓库里,毕竟这种事时有发生。直到真的出现了一名受害者,并且警方在电视上宣布了那个星图烙印时,那位编辑才意识到了重要性,连忙翻了出来汇报上去。
    主编布莱恩·托马斯得到这个消息后,立马意识到了这其中存在的巨大价值。不过他并没有上交警方或者公开爆料,而是选择把消息瞒下来。因为他相信,这个杀手不会满足于一次杀戮,他肯定会再次犯案、再次来信。
    没想到托马斯真猜对了,时隔一个月,第二封预告信再次到来。然而面对这个重大线索,托马斯竟然做出了一个丧心病狂的决定——隐瞒。不报警,不公开,坐视惨案发生。
    他派遣记者提前潜伏到了预告信里标注的街区,然后四处搜寻。最终成功的在凶手离开后、警方到达前,找到了案发现场,拍下了受害者的照片。
    血迹未干,闪光灯已经亮起。
    甚至,狗仔们还在这个过程中破坏了犯罪现场。
    “接下来的三次谋杀都是这样,”斯宾塞的声音低的已经不像是在讲述,更像是在喃喃自语,仿佛那些画面此刻正在他眼前重现,“凶手似乎很满意我们的报道,和报社达成了某种默契。每一次,预告信都准时寄来;每一次,托马斯都选择沉默;每一次,我们的记者都准时出现在案发现场;每一次……而受害者的鲜血,就这样一页一页地印在了报纸的头版上。”
    尽管已不是第一次听斯宾塞讲述这段,但帕金森依旧怒火中烧:“斯宾塞先生,我问一个直白的问题,在拿到预告信后,你们有没有考虑过报警?”
    “没有。”斯宾塞几乎是没有任何思索,冷笑道,“托马斯那家伙说,如果报警,警方就会加强巡逻,凶手很可能就不会继续作案,那我们的独家新闻就断了。我们需要更多凶案,需要更多头条,需要更多的销量……这才是他们真正在意的。”
    “……好吧斯宾塞先生,请问你说的这一些有什么证据吗?”帕金森沉默了片刻,询问道。
    “当然!”
    斯宾塞从随身的黑色提包里取出一沓厚厚的文件,摊在面前的桌子上。那里面有预告信的复印件,有记者拍到的现场照片,当然,还有托马斯在编辑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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