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
十余辆面包车和私家车在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中停在了夜总会门前。甘地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手里拎着左轮,率先冲下了车。
“国华!给老子滚出来!”
甘地的怒吼在空旷的街道激起阵阵回响。
然而,回应他的并非求饶,而是夜总会二楼窗口齐刷刷探出的数支长枪。黑洞洞的枪口在霓虹灯下泛着寒光。
“甘地,既然你不顾旧情在先,就别怪兄弟们翻脸不认人!”
国华的声音穿过扩音器,带着金属质感的刺耳。
甘地心头一震,眼角由于惊疑而猛地跳动。他本以为是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没曾想人家早已严阵以待,更令他心惊的是,黑鬼那台标志性的平治就横在后门。
‘这两个杂碎果然勾结在了一起!’
甘地死死攥住枪柄。看着对方不逊于自己的阵仗,原本烧红的脑子被冷风一吹,清醒了大半——今晚真要在这儿硬拼,就算赢了也是惨胜,坏了元气反而会被别人捡了便宜,实在不划算。
“撤!先撤!”甘地咬了牙,打算等两人分开的时候再挨个击破。
然而,就在甘地刚转身准备上车的一瞬间。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从甘地手下的阵营中传出。
这一枪,并没有打中二楼的国华,而是精准地击碎了夜总会大门口的一盏巨型霓虹灯。
“哗啦!”
玻璃碎裂的声音成了点燃火药桶的最后一颗火星。
那是陆晨安插在甘地手下的,一名由于“酒厂”严格训练的特工,伪装成了普通的马仔。
在最关键的时刻,他开了这一枪。
“敢开枪?给我打!”
黑鬼和国华眼见对方已经动手,哪里还敢犹豫?刹那间,密集的火舌在街道两端交织。
“突突突——!”
“砰!砰!砰!”
尖沙咀的夜晚被硝烟和惨叫声充斥。
甘地的一名手下当场被掀开了头盖骨,鲜血洒在了甘地的脸上。这一下,甘地彻底疯了。
“草!给我杀!一个不留!”
双方在夜总会门口展开了近身肉搏。玻璃渣、子弹壳、混合着鲜血的泥水,将这片昔日的销金窟变成了修罗场。
这场火并持续了整整二十分钟。直到不远处传来了刺耳的警笛声,双方才在互有死伤的情况下,狼狈地各自收兵。
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