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得好,”陆晨赞许地看了阿华一眼,“阿华,你现在越来越像个生意人了。以后打打杀杀的事情,尽量交给下面的人去做。你要学会用脑子。”
“老板教训的是。”阿华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其实……说到做生意,我手底下还真有个好苗子,最近也是他给我提点了不少意见,比我强多了。”
“哦?”陆晨来了兴趣,“你手下还有这种人才?”
“是个新收的小弟,叫李家源。不过大家都叫他吉米仔(Jimmy)。”阿华说道,“这小子有点意思。他跟我说,他加入黑社会不是为了威风,也不是为了上位,只是为了能安安稳稳地摆摊做生意,不被其他古惑仔收保护费。”
“我看他脑子活,就把几家游戏厅交给他打理。结果你猜怎么着?他搞了个什么‘会员充值抽奖’的活动,还弄了个‘积分兑换奖品’,硬是把那几家死气沉沉的店做成了全港第一。”
“吉米仔?”
听到这个名字,陆晨的眉毛微微一挑。
他当然知道这个人。
在杜琪峰的电影《黑社会》里,那个最不想当老大、只想做生意赚钱,最后却被逼着成了话事人的吉米。
那绝对是个顶级的商业人才,如果走正道,成就不可限量。
“他现在在酒吧吗,去把他叫上来。”陆晨放下了酒杯。
……
片刻后。
包厢门被推开。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他跟其他的古惑仔完全不同。既没有染黄毛,也没有纹身。穿着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衬衫,外面套着一件略显廉价但熨烫平整的西装外套。手里还提着一个公文包。
如果不说他是洪兴的,别人还以为他是中环哪个写字楼的推销员。
吉米仔。
“大……大佬好。”
吉米仔有些拘谨地站在门口,眼神中透着一丝紧张,但更多的是一种渴望。
他知道,坐在沙发上的这个年轻人,才是真正的幕后大老板,是连华哥都要低头的人物。
“坐。”
陆晨指了指对面的沙发。
吉米仔没敢坐实,只是虚坐了半个屁股,腰杆挺得笔直。
“听说,你很会做生意?”陆晨打量着他。
“报告大佬……就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