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数额分界是两万元,这辆车三十三万八,已经远超标准。”
“周海波最高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年。
我沉默了一会儿。
“林美娇呢?”
“她属于明知是他人财物仍然占有使用,如果警方认定她是共犯,也会被追责。”
挂了电话,我走出房间,发现嘉树正坐在客厅沙发上,手里拿着手机,眼眶红红的。
“怎么了?”我走过去。
他把手机递给我。
屏幕上是他和周海波的聊天记录。
最新的一条,是周海波发的。
“沈嘉树,我现在被停职了,你满意了?”
“我告诉你,你在这一行别想混了。”
“我已经跟好几个同行打过招呼,你走到哪我跟到哪。”
“你给我等着!”
这条消息下面,嘉树没有回复。
但再往下翻,我看到嘉树之前发的一段话。
“周经理,车是我姐给我买的。”
“我只是不好意思拒绝您,才把车借给您开两天。”
“您说借,我就信了,可是您开了两个月,我说不出口要回来。”
“我姐问我,我说是借给同事了,我怕您不高兴,怕转正出问题。”
“可是您把我的沉默当成了软弱,把我的客气当成了理所应当。”
“我现在才知道,有些人的胃口,是喂不饱的。”
这段话,嘉树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最后还是没有发出去。
“为什么不发?”我问。
嘉树低下头:“发了也没用,他不会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