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算了算账,三天的总营业额居然达到了143英镑16先令!!!
减去给于白鹿的一成利润和成本35英镑4先令,在这个啤酒花园节里,她的纯利润足足就有108英镑12先令。
108英镑什么概念?
这足以定制一整套蕾丝宫廷晚礼服,外加全套纯银首饰的开销!
不仅如此,对珍妮来说,还有就是和白鹿酒馆建立起了革命友谊,在高街的餐饮业里,珍妮不再是孤军奋战。
或许对斯特林来说,这还不是最致命的。
因为就在珍妮拿到这次的收获后,正好也是里昂和黛西到了学徒的年纪,她就决定,要在高街开一家分店。
1864年的伦敦东区,不流行上学,或者说根本没有价值。
学校里教的都是一些刻板的知识,而且教学机构也不严谨,即便是中产阶级的家庭,也会让他们的孩子去当学徒。
珍妮挺希望黛西去服装店到学徒的,因为手艺不仅不累,而且符合一位小姐的优雅,里昂和黛西也算上流阶级出身,她不希望他们吃苦,能很好的长大就行。
不过,这句话在晚上的阁楼里跟他们讨论时,黛西却抱着心爱的瓷娃娃,猛摇头,奶音奶气地说:“不要!我要跟姐姐,做吃的,给客人端吃的!”
“可是这样要更辛苦的,咱们现在也有点钱了,酒馆那边,我可以雇人手,你们不用担心的。”珍妮笑着,摸摸她的头说。
“不,我就要在酒馆里,我要当姐姐的学徒!”黛西抱过来,把毛茸茸的脑袋埋进了她的怀里,说。
既然黛西都这么说了,珍妮也只能答应她。
想黛西本来就有天赋,从摆摊就跟在她身边学了,开的分店,说不定日后能交给她来管理。
珍妮再看去里昂,正好前几日在啤酒花园节上,跟威尔聊过,威尔和里昂关系挺熟,早算半个药剂师学徒,也算走后门了,里昂对此没意见。
两个人的学徒生涯这么定了,珍妮也能集中精力,去准备着分店的事,正说着待会儿做晚饭,里昂从小凳子上起身,说一句,“我先出去一趟,姐。”揣兜就出去了。
对于里昂来说,他没有珍妮那般宽容大度,斯特林砸了他们的酒馆后厨,他不会原谅,更清楚,要保护姐姐,就必须更强才行。
渐渐黑下来的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