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汁是不需要重新做的,复用好多天,珍妮只需揭开陶瓮的盖子,取些表面那层白色的牛油封层完好的卤汁,用大勺舀进铁锅,生火就行了,她最多尝尝味道,怕是盐分少了,就再点水和一小撮粗盐足矣。
而且因为卤汁用过了,包含了之前的肉汁精华,所以放入的新牛杂只需炖煮1小时左右,风味就十分的香了。
客人们不用坐等,珍妮早捞出了不少卤味,里昂和黛西一大碗一大碗地端去了桌上,在这个伦敦的冬天里,铁锅还就在边上,卤味的热气混着铁锅的蒸汽,烘得这些人满脸油光,胳膊腿都松弛了。
冷风一刮,也飘去了一个走在高街上的男人鼻前,此人打扮显眼包,戴着一顶擦得锃亮的高顶礼帽,身穿一件剪裁体面的深色羊毛双排扣大衣。
他叫阿尔弗雷德,《伦敦画报》与几家挑剔的美食专栏的常客,刚刚从白教堂高街上那家新开的号称“纯正法式风味”的餐厅里出来。
他嘴里,还残留着昂贵却寡淡的白汁小牛肉的味道。
在阿尔弗雷德看来,那主厨除了收账动作利索,对火候的掌控简直是灾难。
要不是因为实在没什么可品尝的了,加上阿尔弗雷德因为在西区得罪了人,又怎么会沦落到如此的地方?
东区?呃!这地方,简直就是对美食的亵渎!
正当他掏出丝绸手帕,嫌恶地擦了擦嘴边时,一阵风裹挟着热气,猛地撞上了他的鼻腔。
“……嗯?”阿尔弗雷德的脚步硬生生顿住了。
那是一种他从未闻过的味道。作为一名自诩尝遍英国美食的评论家,他的大脑,在瞬间飞速检索着美食库,不是英式传统的肉汁烤肉,也没有法式黄油的醇厚,嗯……它极其复杂,带着一种醇厚的咸香,隐约能分辨出某种,某种……
对了,丁香!嗯?丁香?这不是药材嘛。
顺着这股勾人魂魄的香味,他的视线落在了那条略显阴暗的狭窄巷子里。
一块粗糙的黑板,立在一家名为“麦花”的破旧酒馆门前,上面用粉笔歪歪扭扭地写着字,甚至还画了一个圆滚滚的牛头。
“热卤大骨……卤香牛杂?2便士?”阿尔弗雷德眉头紧锁,眼中闪过一丝嫌恶。
牛杂?在这个时代谁会吃这种连救济院都不吃的东西?!
可偏偏,那股香味就是从里面飘出来的。
他走到酒馆窗前,挑剔地顺着颇为崭新的玻璃往里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