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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卓绝的年代:
    “那时候,我刚开始创业,背着一屁股债,口袋里比脸都干净。”
    “为了省钱,我住地下室,甚至睡过公园的长椅,那年冬天特别冷,我每天跑业务跑得脚底板起泡,饿得前胸贴后背。”
    “那时候,我就最喜欢去工地外面的那种大棚里吃饭。”
    “花上五块钱,买一份大锅乱炖的猪肉白菜粉条,再来两个大馒头。”
    徐致远闭上眼睛,仿佛再次闻到了那股风雪中的肉香:
    “一碗菜,两个馒头,吃下去,不仅肚子饱了,浑身都暖和了,觉得自己又有力气去跟这个操蛋的世界死磕了。”
    说到这,徐致远睁开眼,目光炯炯:“后来我有钱了,吃遍了山珍海味,却再也吃不到那个味儿了,现在的饭店,做的太精致,太矫情,少了那股子烟火气。”
    “但今天这一碗,让我吃出了当年的感觉,甚至比当年更香,更纯粹。”
    随后,他目光凌厉的扫向林秘书:“至于流程?至于股东?”
    徐致远冷哼一声,霸气十足道:
    “这致远集团,是我徐致远一手打下来的江山!”
    “这事儿我拍板了!谁要是觉得不合规矩,谁要是有意见,让他直接来办公室找我!”
    “我倒要看看,谁敢因为一碗饭跟我翻脸!”
    林秘书被这股气势震得心头一颤,立刻低下头,再也不敢多说半个字:
    “是!徐总!我明白了!我这就去安排合同!”
    而一旁的庞博,看着那个霸气侧漏的男人,心里除了感激,更涌起一股深深的敬畏。
    这碗猪肉炖粉条,不仅救了徐总的胃,更让他看到了这位商业大佬有血有肉的过往。
    这一单,稳了!
    ......
    ......
    晚市时分,惠民街。
    如果说中午的火爆还算是有迹可循,那今晚的场面,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此时的店门外,别说是马路牙子上那一排蹲位了,就连隔壁五金店的台阶上,都挤满了端着大碗的人。
    更有甚者,因为实在没地方蹲了,几个开着越野车来的大哥,直接把后备箱一掀,在那把车屁股当餐桌,站着吃得热火朝天。
    “再来一碗!老板!加饭!”
    “后面的别挤了!排队啊,排队!”
    后厨里,陈秋忙得脚后跟都打后脑勺了,心里纳闷到了极点。
    “奇了怪了!”
    陈秋擦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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