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他今天在楼下,挡在她身前,捏住那根马鞭时的果决和霸气。
洛清晚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往上扬了扬。
眼底闪过一丝连她自己都没察觉的柔软。
“这穷酸老师,还挺会送礼的嘛。”
她低声嘟囔了一句,将那张卡片小心翼翼地折好,收进口袋里。
第二天。
清霓坊的生意依旧火爆,洛清晚坐在办公室里画设计图。
那些慕名而来的贵妇们,坐在沙发上喝着红茶,眼神却总是忍不住往洛清晚身上瞟。
“洛小姐,您这设计图画得可真好,简直跟神仙下凡似的。”
一个富太太谄媚地凑上前,满眼惊叹。
但她的目光,却落在了洛清晚手里的那支笔上。
“哎哟,洛小姐,您怎么用这种普通的钢笔呀?”
富太太有些惊讶,甚至带着几分嫌弃。
“我昨天刚在西洋百货买了一支镶钻的金笔,明天给您送来!”
在她们看来,洛清晚这种身价的千金大小姐,用的东西自然都该是最顶级的。
这支破钢笔,实在太掉价了。
“不用了。”
洛清晚连头都没抬,手里的笔尖在纸上行云流水地勾勒出流畅的线条。
她将那支黑色的派克钢笔夹在指间,转了个极其漂亮的笔花。
然后,极其自然地,将它别在了自己随身携带的设计本最显眼的位置。
仿佛那不是一支廉价的旧钢笔,而是一件价值连城的绝世珍宝。
“这支笔,写字最顺滑。”
洛清晚微微抬起头,桃花眼里闪烁着极其明亮的光芒。
她看着面前的富太,语气慵懒,却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霸道。
“我就喜欢这一支。千金不换。”
这话一出,屋里的贵妇们都愣住了,谁也不敢再多嘴。
而这一幕,恰好被走到门口准备送文件的霍霆霄,尽收眼底。
他站在门外,看着那个坐在阳光下、光芒万丈的女人。
看着她毫不避讳地将他送的那支旧钢笔当成宝贝一样带在身边。
甚至,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护着他那点微不足道的“面子”。
霍霆霄的心跳,突然漏了一大拍。
一股极其陌生、却又极其柔软的情绪,像暖流一样,瞬间填满了他的整个胸腔。
这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