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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突然浮现出那个男人穿着洗旧的长衫,在灯下认真写字的模样。
    还有他今天在楼下,挡在她身前,捏住那根马鞭时的果决和霸气。
    洛清晚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往上扬了扬。
    眼底闪过一丝连她自己都没察觉的柔软。
    “这穷酸老师,还挺会送礼的嘛。”
    她低声嘟囔了一句,将那张卡片小心翼翼地折好,收进口袋里。
    第二天。
    清霓坊的生意依旧火爆,洛清晚坐在办公室里画设计图。
    那些慕名而来的贵妇们,坐在沙发上喝着红茶,眼神却总是忍不住往洛清晚身上瞟。
    “洛小姐,您这设计图画得可真好,简直跟神仙下凡似的。”
    一个富太太谄媚地凑上前,满眼惊叹。
    但她的目光,却落在了洛清晚手里的那支笔上。
    “哎哟,洛小姐,您怎么用这种普通的钢笔呀?”
    富太太有些惊讶,甚至带着几分嫌弃。
    “我昨天刚在西洋百货买了一支镶钻的金笔,明天给您送来!”
    在她们看来,洛清晚这种身价的千金大小姐,用的东西自然都该是最顶级的。
    这支破钢笔,实在太掉价了。
    “不用了。”
    洛清晚连头都没抬,手里的笔尖在纸上行云流水地勾勒出流畅的线条。
    她将那支黑色的派克钢笔夹在指间,转了个极其漂亮的笔花。
    然后,极其自然地,将它别在了自己随身携带的设计本最显眼的位置。
    仿佛那不是一支廉价的旧钢笔,而是一件价值连城的绝世珍宝。
    “这支笔,写字最顺滑。”
    洛清晚微微抬起头,桃花眼里闪烁着极其明亮的光芒。
    她看着面前的富太,语气慵懒,却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霸道。
    “我就喜欢这一支。千金不换。”
    这话一出,屋里的贵妇们都愣住了,谁也不敢再多嘴。
    而这一幕,恰好被走到门口准备送文件的霍霆霄,尽收眼底。
    他站在门外,看着那个坐在阳光下、光芒万丈的女人。
    看着她毫不避讳地将他送的那支旧钢笔当成宝贝一样带在身边。
    甚至,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护着他那点微不足道的“面子”。
    霍霆霄的心跳,突然漏了一大拍。
    一股极其陌生、却又极其柔软的情绪,像暖流一样,瞬间填满了他的整个胸腔。
    这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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