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件衣服,都在疯狂挑战人类的审美极限。
红配绿、紫配黄。
不是短到露大腿根,就是长得像个拖把。
缀满的劣质塑料珠子,在灯光下闪着极其廉价的贼光。
台下的名媛们,一个个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鸭蛋。
有几个定力差的,直接把刚喝进去的咖啡喷了出来。
“噗——咳咳咳!”
“这……这是衣服?这简直是在侮辱我的眼睛!”
“什么后现代艺术!这分明就是马戏团里的小丑戏服!”
短暂的死寂过后。
全场爆发出了一阵掀翻屋顶的哄堂大笑!
那些平日里端庄矜持的贵妇们,此刻一个个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快飙出来了。
“哎哟喂!金老板!您这是打算改行去天桥底下卖艺了吗?”
“那只绿毛王八绣得可真传神啊!哈哈哈!”
“这要是穿出去,还不得被巡捕房当成疯子抓起来啊!”
嘲笑声、奚落声,像海啸一样,铺天盖地地朝金大发涌去。
金大发站在台上,整个人都傻了。
他那张原本油光满面的脸,瞬间变得惨白如纸。
额头上的冷汗,像瀑布一样往下流。
怎么会这样?
这明明是洛清晚的绝密设计图啊!
那小丫头不是靠着这个,把顾明珠哄得服服帖帖的吗?
“不……不是的……这是最新款……”
金大发拿着喇叭,结结巴巴地想解释。
但他的声音,早就被台下震耳欲聋的嘲笑声淹没了。
就在这场闹剧达到高潮的时候。
大都会百货的大门,突然被人推开了。
一道极其清脆、带着毫不掩饰嘲弄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金老板,这品味,还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啊。”
所有人循声望去。
只见洛清晚穿着一身极其简约干练的米白色女士西装,双手插兜,慵懒地靠在门框上。
她身旁,站着一身冷艳高贵的顾明珠。
顾明珠今天没穿那件牡丹旗袍。
她换上了一件“清霓坊”刚刚赶制出来的新款——极简风真丝晚礼服。
没有繁复的刺绣,只有极其考究的立体剪裁,将她那傲人的身材勾勒得完美无瑕。
颈间搭配着一条简单的珍珠项链,那种浑然天成的高级感和贵气,简直能把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