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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浪费,也要浪费在你身上。
    肖莹爱好文学,平常喜欢写点小诗之类的东西。林冲便去师院拜了一个号称十大爱情诗人的老师做弟子,无奈他肚子里实在搜刮不出多少词汇,学了三个月,终于赶在肖莹生日前三天,拼凑了一首三十字的爱情诗。
    林冲将爱情诗送给肖莹时,弄了一个非常讲究的排场。
    他在校门口搞了一个大音响,订了999朵红玫瑰,找来十个小年轻,穿了燕尾服分列两行,等到肖莹放学出校门,但听到音响里滚出一句:“肖莹,我爱你!”
    声音未落,林冲抱着玫瑰花,单膝跪地,拿着话筒,开始念他写给肖莹的爱情诗。
    林冲的爱情诗写得十分撇脚,有几句话甚至出现病句。但林冲说,诗歌是个朦胧的艺术,如果循规蹈矩写诗,一定不是好诗。
    肖莹吓得花容失色,愣愣的不敢动步。
    林冲便趁机起身,伸手去揽了肖莹的肩,得意地宣布,从现在开始,肖莹就是他的女朋友了!
    狐朋狗友一齐起哄,拍着手尖叫“在一起,在一起。”
    肖莹羞得满面通红,十七岁的女孩子,早已情窦初开了。但她对林冲确实没丝毫感情,甚至很看不起他。这个纨绔子弟,除了花天酒地之外,还有什么能让人看到希望?
    女孩子的心事谁能懂?只有肖莹自己知道自己的小秘密。学校里的人都把她和李伟称作金童玉女,她少女心事的天平,早已向李伟这边倾斜。尽管她知道,自己未必会与李伟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因为李伟这人除了成绩好点之外,还真没有林冲的张扬和热烈。
    就在一片喧嚣与乱哄哄的过程中,人群里突然冒出一个声音,“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啊!”
    大家就一齐看过去,眼光齐刷刷落在说话人的身上。
    肖莹也看到了说话人,正是李伟,阴鹫地撇一眼林冲,大声说:“有钱就很了不起么?这是学校,不是放牛坪。”
    林冲大笑,冲着李伟说:“有钱确实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没钱的话,可是连感情也无法表达的啊。”
    李伟家在农村,从小没了娘。家境贫寒,只是因为成绩好,加上他爹一心要将他送出农门,花了一头猪的钱,才将他送来一中。
    李伟的挑衅,让围观的人群再次兴奋起来。有人就喊,废话少说,也不论钱多钱少了,男人的战争,就是决斗!
    决斗吧!青年。
    围观看热闹的人都是不嫌事大的人。
    林冲与李伟,个子相当,力量相当。真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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