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迷迷瞪瞪地以为还在家里,赤脚走出卧室,对着眼前陌生的环境迷糊了一会儿。
容琛从厨房出来,看到林嘉言站在客厅,揉着眼睛一脸茫然。
穿着睡衣,赤着脚,头发乱蓬蓬的,脸上还带着初醒的懵懂。
“怎么没穿鞋就出来了?”容琛拿出一双拖鞋过来,弯腰放到林嘉言前面,“先穿着,别着凉了。”
看到容琛,林嘉言才清醒过来,他昨天已经搬到博园,而且还和面前的帅哥同居了。他不好意思地冲容琛笑笑,低头将拖鞋穿上。
他的睡衣本就宽大,低着头前倾时,露出了圆润的肩头,肌肤呈现透明的冷白色。
容琛收回目光,转过身说道:“饭好了,你收拾一下过来吃。”
林嘉言哪知道他已经“走光”的事情,应了一声向卧室走去,抬起头时,顺手将掉到肩头的睡衣向上拉了拉。
换上家居服,洗漱完毕,容琛已将早餐端了上来。
由于食材不足,容琛并没有熬粥,只做了简单的三明治。
热热的吐司面包夹上刚出锅的煎蛋,再放上绿色的生菜,两根火腿肠,林嘉言吃得有滋有味。
“你做得好好吃!”林嘉言不吝啬表达内心的感觉,“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容琛也喜欢看林嘉言吃饭,总是吃得津津有味,食欲很好的样子。
吃到一半,林嘉言想到一件事,问他这些食材都从哪来的。容琛将温过的牛奶推过去,解释说晨跑时买的。
林嘉言吃惊:“你还去晨跑了?”
昨天那么劳累,他睡到八点还困,容琛早起去晨跑,还买了这么多东西,还做了饭,这人的精力也太充沛了。
容琛喝了一口牛奶:“对,除了恶劣天气,每天都去。”
林嘉言记得容琛提过健身的事,问道:“那你还去健身房吗?”
容琛点头:“每周去两次。”
林嘉言给他比了一个大大的赞。
容琛高大挺拔,肩膀宽阔,隔着薄薄的家常服,也能看出明显的肌肉线条,显然是经常锻炼的结果。
再低头看看自己,小身板一个。
其实他一米七五也不算矮了,但身材瘦弱,和高大的容琛比起来,就显得娇小罢了。人与人,还是不能比的。
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