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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命!”
    “林黛玉。”
    “末将在!”
    白彦清看向林黛玉。
    “此次出关,有黛玉一将足矣。”
    林黛玉单膝跪地,长枪拄地:“末将愿为将军前驱,斩尽一切敌!”
    白彦清点点头,目光投向堂外。
    “燕九。”
    堂外等候多时的燕九连滚带爬地跑进来,满脸通红,显然是听到了刚才的豪言壮语。
    “小人在!”
    “你的山地斥候营,这半个月吃得够多了。”白彦清看着他,“该拉出来溜溜了。”
    燕九猛地挺直腰板,学着正规军的样子行了个军礼。
    “将军放心!我这就去点齐人马!为将军探清前路。”
    “我要让草原上的蛮子知道,将军阁下的士兵,将会是他们的活阎王!”
    ......
    当天下午。
    校场。
    三千征召兵集结完毕。
    他们穿着统一的皮甲,手里拿着崭新的长枪和横刀。
    一个月前,他们还是面黄肌瘦的流民,是见血就跑的溃兵。
    但现在,每个人脸上都泛着红光。
    这半个月,白彦清没让他们干别的。
    除了练队列,就是吃肉。
    顿顿管饱,三天一顿大肉。
    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世道,能让他们吃饱肚子的人,就是他们的太阳。
    白彦清骑在战马上,看着这三千人。
    没有战前动员。
    没有慷慨激昂的演讲。
    他只说了一句话。
    “带你们去杀人,杀完回来每个人,领三年饷银。”
    一瞬间,这些士兵瞬间懵了。
    原本在高氏,他们连吃饱饭都是一种奢望,更别提拿军饷了。
    可加入镇北军后,不仅顿顿大鱼大肉,甚至出战一次,就能领到三年的军饷。
    这待遇,放眼整个九州,又有谁能比呢?
    一瞬间,这些征召兵又想哭又想笑。
    几个字在他们心中升起。
    将军阁下,忠诚!
    这一刻,三千人齐齐举起长枪。
    “杀!杀!杀!”
    杀气冲天。
    高承武站在白彦清身边,看着这支军队,脸色煞白。
    他在这群新兵眼里,看到了他带了十几年边军都没见过的东西。
    那是饿狼闻到血腥味的眼神。
    镇北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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