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欢本来就没什么行李,只有做样子背着的一个小包袱,用灵力三两下便收拾妥当。
她拍了拍手上的灰,走到隔壁厢房门口探头看了一眼——
叶青书正蹲在地上,把书一本一本地从竹篓里往外拿,分门别类地摞在桌案上,照这个速度,没有小半个时辰收拾不完。
凌欢缩回脑袋,掐了个隐身诀,拉上溯光打算先出门逛逛。
翎都的主街宽得能并排走四辆马车,两旁店铺鳞次栉比,绸缎庄的招牌描着金边,瓷器铺的橱窗里摆着薄如蝉翼的青瓷碗,酒楼二层飘下来丝竹管弦的乐声和觥筹交错的喧哗。
凌欢看得目不暇接。
在合欢宗待了十几年,头一回见到凡间都城的气派。
溯光飘在她身侧,只扫了两眼便从鼻子里发出一声极轻的冷哼。
“蛮夷之地。”
凌欢脚步一顿,回头看他。
溯光那张好看的脸上天天挂着嫌弃表情,嫌弃这个嫌弃那个,好像这个世上就没有什么他能看的入眼的东西。
但这次嫌弃得格外真诚,不似以往。
“这里多繁华呀,怎么就是蛮夷之地了?”凌欢不服气地指了指街对面那家三层高的酒楼,“你看那楼,宗门山下的镇子都没有这么大的酒楼。”
修仙界八大宗门山脚下的镇子都是最繁华的,因为弟子来往密集,高阶修士相对较多,更能吸引商家过去。
但合欢宗下的酒楼就没有眼前这座气派。
溯光顺着她的手指看了一眼,嘴角往下撇了撇。
“有钱人的繁华不叫繁华。你再看仔细些。”
凌欢眨了眨眼,重新把目光投向街面。
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分两种。
一种锦衣华服,昂首阔步,进出的是金碧辉煌的铺子。
另一种粗布短褐,佝偻着腰,挑着担子推着板车,贴着墙根走。
那些褐衣的人面色青黄,身形瘦削,有些还穿着磨破了的草鞋,脚趾磨的通红。
街边有个卖柴的老汉蹲在墙角啃一块黑乎乎的饼子,旁边绸缎庄的伙计正把一匹匹绫罗绸缎往马车上搬。
“古人有言,仓廪实而知礼节。你看这街上的平民百姓,衣衫粗粝,面有菜色,体态羸弱,哪里有半分仓廪实的样子?所谓繁华,不过是膏粱子弟的繁华。”
溯光抱着胳膊飘过一家珠宝行,目光在那些镶金嵌玉的首饰上扫了一圈,兴致缺缺,“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