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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在孤儿院工作了一辈子,自己没有子女,便正式收养了赵玉。
    不过赵玉其实一直都是在孤儿院长大。
    因为她的父母就在孤儿院工作。
    赵院长和姜妈妈并没有因为她是养女就对她特别照顾,和其他的孩子区别对待。他们对孤儿院的每个孩子都很好,相反,对赵玉的要求比对其他孩子更加严格。
    赵玉和其他孩子唯一的区别就是,晚上的时候,她不是和其他孩子一样住在集体宿舍,而是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
    赵长春对她的教育抓得很紧,所以赵玉后来凭自己的努力考上了警察学校,最终分配到久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工作,成为萧易水的徒弟。
    萧易水对她非常之好,比对待亲妹妹还要好。
    至少有两次,在出任务的时候,萧易水救过她的命,反过来,赵玉也救过萧易水的命。
    所以,萧易水怒而辞职离开公安队伍的时候,赵玉毫不犹豫就跟着她一起“反”出了体制,成为“无业游民”。
    也得亏如此,江南专员才能“收获”一位尽职尽责的女警“保姆”。
    而现在,赵长春和姜红梅依旧住在孤儿院的职工宿舍,老式的楼房,远远看上去,和小巷子里的其他住户,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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