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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大–博远楼
    “阿芙,今天怎么回去这么早?”
    同门师姐从后面探出头来,手里还拿着文件,笑着打趣她,要知道,平时这个点,许芙可不会出现在门口,她通常是最晚走的那一个。
    在外人眼里,许芙是那种老天爷追着喂饭吃的人,实验一上手就顺,数据一看就透。
    可只有亲近的人才知道,天赋的底色是努力,她比谁都刻苦,比谁都沉得住气,从没见过她喊累,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
    师姐看着她背上书包、拉好拉链的样子,精神头还是那样足,眼睛亮亮的,犹如生命力旺盛的劲草。
    没有人会不喜欢这样的人,没有人,站在她身边,她身上的那股劲儿会带着你往前冲。
    自己是由衷地佩服她。
    许芙抬起头,笑了下,对她挥了挥手,语气轻快,“今天有人点事,师姐我先走啦。”
    她说这话的时候,和平时那个冷静理智的人完全不一样,师姐愣了下,知道她有个谈了十年的男朋友,然后“哦”了一声,尾音拖得老长,“去吧去吧,不耽误你。”
    许芙低下头,耳尖慢慢红了起来,她转身往门口走,步子不急不,表面看着镇定,实际上心里早就飞了起来。
    今天是陈方同孩子的百日宴,她这边实在走不开,没能和谢厌一起去,这样的场景,在这几年里发生过很多次。
    大多是他一个人去,一个人回来,可从不抱怨,只是会在深夜躺到床上的时候,从背后环住她的腰,把脸埋进她的颈窝,闷闷地喊着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宝宝,我爱你。”
    每每这个时候,许芙会翻过身,摸摸他的头发,亲亲他的嘴巴,也会害羞地挡着脸,覆盖着自己的表情。
    落日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连自己都没发现,步伐不自觉地快了,急匆匆地赶着时间。
    十年。
    今年她三十岁,读博二,和谢厌的恋爱长跑,整整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从校园到社会,她生命里将近三分之一的时间,都有他。
    她看着他一点一点褪去青涩,从锋利变得柔和,从那个在巷子里把她按在墙上的疯批,变成会在深夜帮她吹头发、在她赶论文时默默把饭菜热好放在桌边,贴心地照顾她生活起居的人。
    他们是爱人,也是并肩作战的战友。
    当初她一句,不想太早结婚,事业有成之前绝对不会结,谢厌真的从来没有催过她,一次都没有。
    其实,她自己都不确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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