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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8章 胚胎不是生命
    庭审按照正常程序进行。
    各方提交辩词和证据。
    陈律师将当时夏母推夏雨惜,并且踩夏雨惜肚子的视频交了上去。
    同时,提交了夏雨惜被送去医院做清宫手术,孩子流产的病历。
    以及,后来厉丞渊为夏雨惜请心理医生的记录。
    “被告的行为,对我当事人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重创,符合我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论断。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的行为,不仅伤害了我的当事人,并且杀死了一条小生命,符合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且造成严重后果!”
    对方律师则是极力的辩护——胚胎不算人。夏母对夏雨惜的行为还够不成严重后果。
    “被告律师,请称述更为有理的论点。”审判长道。
    被告律师很冷静,道:“我国刑法没有明确的规定禁止堕胎,如果胚胎是生命,堕胎就是杀人,理应禁止堕胎,未禁止,就表示法律不承认胚胎就是生命!”
    原本着急上火的夏振兴三人闻言,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要是按照陈律师说的,只怕夏母被判死刑都有可能。
    但这么一说,听起来,也没有很严重。
    夏雨惜坐在原告席上,闻声,心里一惊,手脚发凉。
    她的宝宝算不得生命?
    所以活该被夏母害死?
    结果夏母不用因此付出任何代价?
    厉丞渊也神色凝重,看了一眼陈律师。
    陈律师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
    “辩方律师请发言。”审判长看向陈律师。
    陈律师清了清嗓子,神色冷静,咬字清晰:“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当事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使用死刑。
    难道这不是承认胚胎就是生命?
    且,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胚胎,是厉丞渊先生的孩子。
    厉丞渊先生掌管着PT集团,全球十大企业之一,自从PT集团进驻南城,南城的GDP极速增长,这是厉丞渊先生对社会的贡献。
    虎父无犬子,将来厉丞渊先生的孩子,或许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对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被告害死的不是一个胚胎,而可能是将来对社会具有巨大贡献的伟人!”
    【ps:论点来自网络,作者是法律小白,大家辩证性的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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