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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纹是白无道亲手砍的,不过当时结痂,染上了暗红的怪诞,经过半日即恢复了。
    少年闭眼,不停歇闪烁的红光仍然透过了薄薄的眼皮,刺激得泛出咸涩的泪。真是扰人。
    他渐渐的安心,将毒药压下。既然这是通往真相的道路,必然不会让他轻易摔死。
    哎呀,耍帅好累。
    哪有边下落边飙泪的人?少年仰躺下来,翘起了二郎腿,双手交叠遮住了双眼。
    按照小说的套路,最后的缓冲方式虽然不会让他太过狼狈,但也不会让他光鲜亮丽。
    通常是为了喜剧效果。
    少年叛逆的想,可是他不想看喜剧,他就想看自己帅气的落地,散发出无边的魅力。
    小说创作有时候真的很难,套路与反套路似乎都成了套路,不论主角在关键节点做出了多么惊世骇俗的事情,读者也会点头说这是意料之中。
    他的作者之路并不顺利。
    熬过前期的单机,以为自己会成为知名作家后,笔下的角色又开始捣乱了,“我要自由”与“我要决定自己的命运”之类的语言塞进他的脑子。
    好好好,那我放手喽。
    结果也不错,有现成的经历照着写,不用担心因为日日夜夜的思考而导致思维定式,过于焦虑而心理暗示自己而造成了灵感的枯竭。
    从前希望的自动码字机终于实现了。
    小说起色不久后,养母也传来了好消息:她终于怀了自己的孩子——他可以奔向草原的远方了,不用再去参加宴会,戴上假面说违心话。
    不过那些食物挺好吃的,就是谈话居多,不能明目张胆的坐下吃,那样会成为全场的焦点。
    思考良久,他给她们发了长达千字的感谢信,以及关于未来的可能:无非是接受了养父母家的恩惠,平安的长大,寻常的忙帮不上,如果她们的小孩无聊得想要写小说,他可以指导小孩几分。
    养父母给他打了五十万,言语平淡:这么多年辛苦你配合我们了,不过你仍然是我们的孩子,若是有解决不了的难处,可以回到我们的家。
    九年足以看清彼此,小说家想。
    既然善良夫妇已有了孩子,他也不能贸然闯入。做个旁观者也不错,期待小孩长大的模样吧。
    在劫匪破门而入的前几天,小憩的少年接到了她们的信息,是个女婴,有亚麻色的头发。
    说起来,养父母的姓氏与他同音,许是这个原因才想收养他。那时,莫姓人家的言外之意是想要他给新生儿取个名字,好让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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