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在最前面的正是王家少爷。他那身原本华贵的蜀锦长袍早已破烂不堪,露出的半边膀子上,血肉与黄金交织生长。
金豆子被强行塞进血肉,不仅没有引发化脓感染,反而在剧痛中疯狂增生。
绿色毒雾顺着敞开的大门涌进来,遇上这群活人,立马扑了上去。
淡绿色的霉菌试图在他们身上扎根。刚刚触碰到那些闪着金光的伤口,细微却极其刺耳的金属摩擦声便响了起来。
金铁交鸣。
每一次呼吸,肺管子里都伴随着极度沙哑的金属声响。
空气里的绿孢子钻进鼻腔,还没来得及在气管里爆开,就被肺里霸道的金行之气碾成铁锈粉末。
王家少爷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唾沫砸在青石板上,砸出一个小坑。
他举起那条半金化的手臂。那已经不能算作人的肢体,肌肉纹理全部硬化,变成一层层堆叠的赤金鳞片。
他没喊疼。疼痛已经被对财富的极度贪婪彻底压制。
“走!去后山!挖出全部金子!”王家少爷嘶哑着嗓子咆哮。
身后是三十多个彻底陷入癫狂的家丁。
他们把锅碗瓢盆、铁锹镐头全带上了。每个人的身上都带着骇人的伤口,伤口里填满金黄色的粉末与碎块。
剧烈的排异反应让这些人的躯体发生着扭曲变形。有人半张脸变成了金疙瘩,有人整条腿被金属覆盖,走起路来哐哐直响。
可没有一个人退缩。
绿色瘟疫能把人变成烂泥怪物的恐惧,被体内激荡的黄金力量彻底碾碎。
活路就在前头,财富就在脚下。
阿福冲在最前头。
他本是个最下等的杂役。今夜之前,他只配端茶倒水挨鞭子。
现在,他整个人已经大变样。
左边半个身躯完全被璀璨的黄金覆盖。原本瘦弱的胳膊膨胀了两圈,手掌变成了一把浑然天成的金钩。
右手死死攥着一把从后厨摸来的杀猪刀。
刀刃上沾染了他自己的血。血水里的金气渗入凡铁,让这把生锈的破刀生出了暗金色的纹路。
前方的街道完全被绿雾笼罩。
雾气深处传来令人牙酸的骨骼摩擦声。
十几个镇民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
他们早就死了。躯壳被真菌占据,肚子高高鼓起,里面塞满了粉红色的肉芽。肠子挂在外面,末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