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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挨打,后尝甜。
    先尝甜头、再挨打。
    两者之间区别可大了。
    后者只会徒增怨恨,而前者却总能收获感恩。
    当然,这些“土王”们在被捕的第二天就不再是部落认可的首领了。
    土著部落的规矩简单又残酷:首领被抓,就等于失去了资格。部落会立刻推举新的头人。
    但把他们放回去,至少能一定程度上影响土著们的倾向——
    反正这群东南亚猴子本就是一帮墙头草。
    对曾经作乱的吕宋土著而言,以往问题基本上都了结了。
    真正头悬利剑的,反而是平定叛乱的功臣——李知涯。
    通过听闻一些风声,李知涯确认那水师总兵封通海早晚要解决自己,但具体什么日子不确定。
    或许是要从姚博那边得到点什么好处才肯动手?
    可他又从未明示过。
    姚博也弄不清楚封通海究竟要得到什么。
    李知涯倒也不急。
    反正部下都操演不停。
    一旦撕破脸,他能保证自己的炮弹一定先轰到水师兵马的脸上,这就够了。
    于是乎,他每天就读书看报、研究往后路径,以消磨时间。
    这天下午,阳光透过窗格,在书房地上投出明暗相间的光影。
    李知涯坐在书案后,手里拿着最新一期的《岷埠商报》。
    这报纸是南洋华人自己办的,半月一期,印得粗糙,但消息灵通。
    除了商情货价,偶尔也会登些时评文章。
    今天这期,有两篇文章吸引了他的注意。
    一篇叫《国野之分》。
    文章由先秦时期“国都之人曰国人,非国都之人曰野人”起头并展开。
    指出纵然过了两千年,还是没有变化。
    如今仍是顺天府的人算人,顺天府以外的都特么是“野人”,不被朝廷当回事。
    继而罗列了一大堆朝廷的歧视、官府的区别对待——
    “野人”科举名额只有“国人”的三分之一,却要缴纳两倍的赋税。
    “野人”犯法,判得比“国人”重。
    “国人”欺压“野人”,官府往往睁只眼闭只眼。
    朝廷在各地架设玉花树场,选址永远在“野人”聚居区,美其名曰“福泽四方”,实则是把灾祸往“野人”头上引。
    最可笑的是,连赈灾都要分三六九等——“国人”先领,“野人”等着。
    写到后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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