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正事说完了。”
程咬金站起来,拍了拍肚子,又恢复了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剩下的羊腿你留着晚上吃。冷了让丫鬟热一下,别浪费。老夫走了。”
他大步朝门口走去,走到一半忽然转过身来。
“对了,再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
“你爹活着的时候,欠老夫一顿酒。今天这顿,算在你头上了。”
他说完,哈哈大笑,领着两个随从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公主府的大门在身后哐当一声关上。
杜荷坐在石桌前,看着桌上剩下大半只烤全羊和半坛子酒,忽然笑了。
程咬金。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大唐猛将。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只会三板斧的莽夫。但他今天跟杜荷说的话,比杜荷在所有史书上读到的都更精准。
他不是莽夫。他是披着莽夫皮的老狐狸。
杜荷把剩下的酒倒进杯子里,一个人慢慢喝。
三件事。
第一件,魏王李泰要动他。这是坏消息。
第二件,明天他可以去长安县学挂名讲学。这是好消息,因为这等于半只脚踏出了禁足的笼子。
第三件,晋王李治想见他。这既是好消息,也是坏消息。好消息是他之前押注李治的赌注开始有人响应了。坏消息是他现在必须面对一个十五岁的未来皇帝,而这个少年比长孙无忌更难对付,因为你看不透他。
杜荷把酒喝完,拄着拐杖站起来。
他走到书房,从杜如晦的笔记里抽出一张空白的纸。研墨。提笔。
他得开始写字了。不是写给别人看,是写给他自己。
他写下了第一行字:贞观十七年总结。
然后他停住了。
他在心里把过去一个月发生的事情全部理了一遍。穿越,太子谋反,劝谏请罪,太和殿哭求,大理寺狱死里逃生,朝堂质问长孙无忌,杖刑削职,公主府养伤,程咬金来访,三件事。
一个月。
他从一个穿越者变成了一个废太子余党。从驸马都尉变成了一个挂名讲学。从朝堂新贵变成了长孙无忌的眼中钉。
但至少他没死。
他活下来了。只要活着,就有下一步。
杜荷提起笔,在纸上写下了第二行。这次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