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同步成立了人造子宫技术监管总局。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促进与管制法》、《人造子宫临床应用技术规范》等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
文件明确:
所有开展人造子宫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经过严格资质审批;
所有用于人造子宫孕育的胚胎,必须经过国家指定的基因筛查机构检测,杜绝任何编辑痕迹;
一旦发现违规,医疗机构吊销执业许可,相关责任人终身禁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次年,2067年,人造子宫机器开始投放至全国各大三甲医院、生殖专科医院,设立人造子宫临床试点,逐步向所有有生育意愿的公民开放。
机器进驻医院的第一周,就登上了各大社交平台的热搜。
民众讨论热烈,争议也随之而来。
保守派认为生命诞生应该是自然过程,人造子宫是僭越自然、扮演造物主,是对生命本身的亵渎;
进步派则认为消除生育痛苦、降低母婴死亡、实现生育自主,是人权的进步,只要自愿,人有权选择自己的生育方式。
但也有网民担心,人造子宫机器会不会被商业化?
人造子宫诞生的孩子跟父母的亲情会不会很淡?
人造子宫里的胎儿,从第几周开始拥有生命权?如果父母双方后悔了,想要中途停止孕育、堕胎怎么办?这个是不是被允许的?
以及,单身、同性伴侣等群体,能否合法使用人造子宫技术,拥有属于自己的后代?
对这些问题,官方早有预料。
官方联合媒体、高校、医疗机构,开展了技术科普与伦理宣传行动,引导民众正确认知人造子宫。
同时,所有设立人造子宫试点的医院,也推出了配套咨询服务,解答民众关于技术安全性、费用、流程的疑问。
在临床试点启动当月,来自申港的一对年轻夫妻成为全国第一例正式申请使用人造子宫技术的家庭。
女方因先天性子宫畸形,无法自然孕育,此类病症在女性中的发生率约1/4000-1/5000。
他们在新闻上看到人造子宫试点的消息。
在提交申请后,二人顺利通过了资质审核、身体检查及伦理评估,医院为他们筛选出健康的胚胎,成功植入人造子宫设备进行规范化培育。
试点启动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