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一周后,陆云帮尼玛还清了那笔高利贷。
    他没有告诉她。他通过酒店的前台姑娘找到了尼玛那个开小旅馆的亲戚,又问到了债主的联系方式。那是一笔换算成人民币不到四万块的债务,利息却已经滚到了本金的两倍。陆云把钱汇过去的时候,在汇款附言里写的是尼玛父亲的名字。他没有留自己的名字。
    他做这件事的时候没有任何犹豫。不是因为慷慨,而是因为在他看来,这笔钱不应该成为一个人生活的全部重量。四万块,在陆氏集团的账面上连零头都算不上,但在尼玛身上,它是每天清晨到黄昏的奔波,是嗓子里的咳嗽,是一颗一颗被捻得发亮的念珠。
    但尼玛还是知道了。
    她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杜巴广场边上那家小茶馆里喝奶茶。她把一张纸放在他面前——那是债主开的收据,上面写着“已结清”。她的手指按在纸上,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发白。
    “是你。”她说。不是问句。
    陆云放下杯子。他没有否认。“是。”
    “为什么?”
    “你说呢?”
    她看着他。那双冰川融水般的眼睛里没有感激,也没有愤怒,只有一种很复杂的东西——像一个习惯了独自负重的人,忽然被人从肩上取下了担子,反而不知道该用什么姿势站立。
    “这太多了。”她终于说。
    “不多。”
    “我要还你。”
    “不着急。”
    “我要还你。”她重复了一遍,语气更重了。她手指上的念珠在微微晃动。
    陆云看着她。这些天的相处已经让他足够了解她——对尼玛来说,欠债不是钱的问题,是某种更根本的东西。在她的世界观里,每一笔账都要算清楚,不管是钱,还是别的什么。她不欠别人,也不让别人欠她。他帮她卖掉毯子,她坚持要给他分成;他请她喝奶茶,她下次一定会请回来。这是一种刻进骨子里的平等感,与贫富无关。
    “好。”他说,“你慢慢还。”
    她的肩膀微微放松了一些。她把收据折好,放进口袋里。
    “不过,”陆云又说,“我有一个条件。”
    她的眼神又警觉起来。
    “你带我去博卡拉。”
    “博卡拉?”
    “他们说费瓦湖很美。我需要一个向导。”
    尼玛沉默了一会儿。她知道他不是真的需要向导——他完全可以在加德满都找任何一个旅行社,花几百块人民币就能雇到一个说流利英语的职业导游。但他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