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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
    怎么这般热?
    知春迷迷糊糊伸手扯开了自己的衣带,露出半截雪白玲珑腰身,烟粉色百合小衣的系带松松垮垮挂在她脖颈上。
    下一秒,带着薄茧的大手抚上,指尖在细细摩挲她细腻的肌肤,瞬间将三分凉意给盖住了。
    知春能明显感受到,那手愈发放肆一路往下。
    察觉到不对劲,她瞬间睁开了双眼。
    望着那陌生男子的面容,她吓得直接伸手一把推开,连忙拉好了自己的衣带。
    顾清珩被她推得踉跄半步,眸里翻涌着隐忍,呼吸沉重,嗓音带着难耐渴求。
    “知春……”
    知春?
    这两个字像是惊雷劈在她脑海里。
    她扫视了四周一眼,这里不是她熟悉的出租屋,难不成穿了?
    她还记得自己在现代找工作时处处碰壁,就在她感觉要走投无路时,偶然被一家团播公司看中。
    她样貌不算特别差,天生发育比同龄人好,该长肉的地方长肉,甚至过分饱满。
    对方说她眼尾那枚月牙胎记更是难得的特色,这算是辨识度,让她明日就过来培训试试。
    为了能够活下去,她只好咬牙应下。
    在外跑了大半天,好不容易回到狭小的出租屋准备睡一觉,可闭眼再睁眼,就成了眼下的情况。
    原身体的主人跟她同名同姓,身材也跟她一样过分傲人,同样眼尾有一枚胎记。
    但这枚胎记对于周围的而言,便是晦气。
    古代女子容貌本就重要,像她这种眼尾有胎记,算是破相。
    大户人家寻丫鬟,不会要她这种,其他小作坊要是愿意要,但工钱也少的可怜。
    原主父亲早死,上有一位大哥,下有一个小弟。
    原主的娘亲交不起学费,但为了让小弟弟上学,便将她卖给了顾清珩。
    当时原主还不知道自己被卖了,只当母亲让她过去干活。
    她在学堂忙到夜色落幕准备回家时,顾清珩见到这一幕,沉声问:“这么晚是去哪?”
    “自然是回家啊。”
    “回家?你娘亲已经将你卖给了我。一开始她说你手脚麻利,什么粗活都能干,小弟也到了年纪上学,将你卖给我,抵消了小弟的学费在这里念书。”
    “但我还是说给你每月一两银子。”
    听到这话的知春,宛如被打入了冰窟。
    她不信,顾清珩便拿出了卖身契。
    当时刚入初冬,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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