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卑骑在枣红马上,原本只是漫不经心的朝陈景的队伍方向瞥了一眼。
就这一眼,他的目光定住了。
两列纵队从官道上拐过来,队伍行进间步点整齐,靴子踩在黄土上发出沉闷而均匀的声响。
前排与后排之间的距离始终保持一致,转弯时队形没有丝毫散乱。
李卑在边军待了十几年,见过不少队伍。
有的队伍走路像赶集,稀稀拉拉拖出二里地,有的队伍走路像逃难,前面的人跑远了,后面的人还在系裤腰带。
但陈景这支队伍,走路像一条线。
没见过。
然后是衣服。
队伍走近了,李卑才看清了那些人身上的装束。
大红色的鸳鸯战袄,人手一件。
不是那种洗得发白、打了补丁、分不清颜色的破衣裳,是簇新的、颜色鲜亮的、像是刚从库房里领出来的新战袄。
李卑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人手一件新战袄。
他手底下那五百人,只有他身边那一百家丁有这个待遇。
剩下的四百人,穿的什么都有。
旧的、破的、打了补丁的、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李卑的目光在这些兵器上停了很久。
人手一把腰刀,人手一面圆盾,三分之一配长枪,十分之一配弓。
这个装备比例,比他那四百营兵强了不止一个档次,甚至比他身边那一百家丁都不差什么。
家丁们是精锐,装备好是应该的,因为那是他花自‘贪’己‘污’的银子养的。
但陈景一个守备,手底下三百多人,个个装备到这个程度,这得花多少银子?
李卑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他的目光终于落在了那些人的脸上。
队伍已经在校场边上停了下来,三百多人站成两个方阵,鸦雀无声。
没有人东张西望,没有人交头接耳,没有人蹲下来歇脚,没有人解开甲带散热。
就那么站着。
李卑忽然觉得嗓子有点干。
他咽了口唾沫。
然后他的目光落在了队伍最前面那个骑马的人身上。
陈景骑在那匹深棕色的猎马上,穿着一身棉甲,面色平静,正策马缓缓朝校场中间走来。
李卑看着这个年轻人,心里忽然涌上一个念头。
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来路?
三百多人,人手一件新战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