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围巾叠好放在床边,继续拆。
劳伦斯的礼物包装是最潦草的——金色的包装纸被透明胶带缠得乱七八糟,像一个被猫玩过的线团。萨莎费了将近一分钟才找到开口的位置。
里面是一个皮面笔记本。
不是普通的皮面笔记本——萨莎翻开第一页的时候,纸面上的横线像被惊动的小蛇一样扭动了一下,然后自动排列成了她最习惯的间距。她翻到第二页,用手指在纸面上写了一行字:“冈特老宅——调查笔记。”字迹停留了几秒,然后被纸面“吸”了进去,变成了一个淡淡的、永久性的烙印。
这是一本记忆笔记本。你写上去的东西不会被抹去,不会被时间侵蚀,也不会被不小心打翻的南瓜汁毁掉。
劳伦斯的卡片上只有一行字:“你的字太潦草了,配不上你的脑子。用这个写。——劳伦斯”
萨莎哼了一声。她的字不潦草。她的字只是……快。
但她的嘴角是弯的。
然后是西里斯的礼物。
萨莎从礼物堆里找出那个包裹的时候,注意到它的大小和形状——扁平的,大约一本书的大小,但比一本书要薄一些。包装纸是普通的牛皮纸,没有花纹,用麻绳捆着,打了一个不太工整的结。左边的那根麻绳比右边的长出一截。
她想起西里斯在霍格沃茨走廊上转魔杖的手指——那双修长的、灵活的手指——显然不太擅长打结。
这个念头让她觉得好笑,也让她的心跳快了那么一点点。
她解开麻绳,拆开包装纸。
里面是一本书。
一本旧书。
封面的底色是褪了色的深蓝色,边角已经磨圆了,书脊上的烫金字体只剩下几道模糊的金线。但封面上的标题还能看清——《德文郡的老房子:从达特穆尔到大海》。
萨莎翻开封面,闻到了旧纸张特有的气味——不是霉味,而是那种经过数十年沉淀的、干燥的、近乎木头的气息。扉页上印着一行小字:“第三版,一九三七年,埃克塞特书局。”
这是一本麻瓜出版的书。
她用指尖翻过书页——里面全是照片。黑白的、颗粒粗糙的、用老式胶片相机拍下来的德文郡乡间老房子的照片。谷仓、磨坊、庄园、农舍、废墟。有些建筑在照片里还完整,但在现实中可能已经不存在了。
她翻到了其中一页。
那是一座建在山坡上的石砌房子,屋顶塌了一半,窗户用木板钉死。照片下方的标注写着:“小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