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李正清醒得比闹钟早。
这一天很难得地不像他过去那些无限循环的土拨鼠之日。不是起床、上班、开会、下班、睡觉,第二天又从同一个断点重新执行。今天没有pager,没有incident。
脑子清醒得很快,身体却慢半拍。国内干燥,睡一觉起来,喉咙跟被火燎过似的。
他本能地赤着脚走到客厅,找水喝。
空荡的岛台只有那只粉杯,白杯不见了。环顾一圈,也没有。
她不会因为杯子归属,把白杯收起来了吧?确实,昨天无论他拿白杯喝水,还是后来倒酒,她的眼神都不太对。
李正清站在那里停了一秒,实在渴得顾不得别的,直接对着1.5L矿泉水瓶猛灌几口。等渴意止住,想起杨梦说过对瓶吹很不绅士,才放下矿泉水,拿起粉红马克杯,倒了半杯水。
水入口,尚未吞咽,淡淡的酒精味绕鼻腔转了一周。他鼓了鼓嘴,眼神陡然一空,放低杯子,垂眼闻了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