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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事迹,更像一场迟来的醒酒。
    特别累的时候,他想来几口。来几口,就不累了。来几口,就会觉得孩子的高烧也没那么要紧了。
    可他没有带酒,只能气急败坏地往前走。
    最难的路段,横着一个积水的桥洞。
    那个桥洞是市区和郊区的边界。过了桥洞,算到了城里人的地界。桥洞下常年积水,冬天水面黑沉沉的,看不出深浅。正常人白天路过,也会绕开。
    可那天已经晚上了,他没有力气绕路。背上是烧得滚烫的孩子,前面是冰冷发黑的水。
    老人沉默了一会儿,把孩子从背上解下来,抱到胸前,慢慢举高。
    水先没过脚踝,再没过膝盖,后来一路漫到腰腹,最深处几乎抵到胸口。冰水灌进棉裤和棉鞋里,每走一步,身体都被水流带得一晃。
    桥洞里没有光,只有水声,喘息声,还有他扶着滑腻墙壁往前挪动的回音。
    后来有人问他,怎么敢走那一段。
    他说,不敢也要走。再不走,孩子就要烧死了。
    也就是在最黑的地方,他说自己看见了李峥。
    他的儿子还是少年模样,站在烈日底下一边干活,一边拿满分试卷擦汗,笑得没心没肺。纸被汗浸湿了,有人提醒他,他还不在意,说没事,下次再考就是了。
    那画面太亮,亮得不像真的。
    老人靠那点幻觉,咬牙往前挪。走出桥洞,市区的光海市蜃楼般显影。
    旧梦醒了。
    他知道市区到了。
    也重新知道,儿子早就没了。
    那时候的S市还没有后来这样繁华,可桥洞那一头,已有商铺招牌,有住宅楼窗户里透出来的灯,有铺了瓷砖的人行道。
    城市的灯火落在他身上,照出一件湿透的旧棉袄,一双灌满冰水的棉鞋,一串湿重的水痕,和一个烧得失去意识的孩子。
    1999年12月29日晚上,他敲开了一栋商用住宅的门。
    门打开,里面站着一个女人。肚子明显,快要生了。
    她依然年轻漂亮,眉眼锋利。门内的男人问了句谁,她没有回头,只往前半步,挡住了对方的视线。
    那是李峥最爱的女人。一个太妹。
    当时在场的人都以为孩子对那一夜没有印象,毕竟他当时不满六岁,还烧糊涂了。但爷爷喝着酒讲起来,每一幕、每一道风声、水声、叹息声,李正清都有存档能对上。
    廉价白酒味,刺骨的风,不住颤抖的身体,泛着霉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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