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冽硬朗,清爽帅气。
    不同衣服在他身上穿出了不同的感觉,各种风格都能驾驭,每一套在他身上都极富特点。
    这身材简直是个天然的衣架子。
    “都包了!”
    江稚羽大手一挥,把喜欢的全买了。
    他真的能穿这么多么……
    陆祈镜见她二话不说掏出黑卡,还欲挣扎:“我有钱,你……”
    “你别管,我买单我高兴。”
    拎着大包小包的衣袋,陆祈镜第一次跟着大小姐出门逛街,还略有些生疏。只懂得笨拙地接过她手里的重物,替她解决吃不完的东西。
    返程不再是回利刃营,而是江稚羽的家,也是他的新家。
    他居然就这样……和喜欢的女生住在一起了……
    同居的生活,来得悄无声息。
    陆祈镜每天都起的很早,虽然不必再像利刃营那样日日早训,他仍是自律地完成了每天该有的训练量,随后给江稚羽做早饭。
    待江稚羽去向导学院上学后,他便有些迷茫了。
    奔波忙碌的日子过惯了,已经习惯每日都有大把的任务等着他。这突然降临的安逸生活像一束光一样照进了永夜,让久居黑夜的人感到茫然而无所适从。
    他按照江稚羽的吩咐在后院种了一批新花,鲜艳的红玫瑰如火一样绽放,灿烂而明媚。
    浇花时,藤蔓偶尔会藏在花丛里,浇花的水淋到了芽芽,芽芽就会打着卷儿,舒展枝叶攀上来,把他缠在花丛里,陪它一起晒太阳。
    要喂鱼,在给后院鱼池里的锦鲤喂食物时,他总是不自觉地盯着鱼群发呆。如果恰巧此时之一飞来,落在他的肩上,也许一人一鹰,会一起看着鱼群发呆。
    照顾小狗丧彪,陆祈镜有时想不明白为什么要给这么小的白狗取这种名,蠢笨蠢笨的丧彪,谁对它好一点就喜欢谁,没几天就跟新主人混熟了,跟屁虫一样每天追在他身后跑。
    江稚羽在家时,最喜欢在窝在客厅的沙发里看书或者刷新闻。
    陆祈镜会严格执行“陪伴程序”——坐在沙发转角的地毯上,靠着沙发陪她。
    江稚羽也很喜欢这个人形抱枕安安静静陪伴在自己身边,伸手就能摸到他毛茸茸的脑袋,歪头就能在他脸颊上亲一口,然后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害羞地别过头,喉结滚动,红晕悄悄弥漫上耳根。
    打游戏的时候是最热闹的,陆祈镜人很沉闷,打游戏的技术却出奇地好,稍一放水就能让江稚羽振奋,摩拳擦掌企图反杀,在紧张激烈的对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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