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宋新好打断了她。
罗香住了嘴。
宋新好走过来,弯腰把狗从地上捞起来。
陆祺被她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四条腿本能地扒住她的手臂,湿漉漉的鼻子蹭过她的袖口,她把他端在胸前,低头看了一眼那双乌溜溜的眼睛,才转向罗香。
“您说得对,养得起这种狗的人家,非富即贵。”
她语气平静,条理分明:
“既是贵人养的,那狗丢了,贵人自然着急。咱们与其送去牙行,卖个仨瓜俩枣的银子,还不如找到它的主人,光明正大领一笔钱。”
罗香一愣。
宋新好继续说:“送去牙行,人家压价不说,万一转了几道手,中间出点什么岔子,反倒说不清楚。倒不如咱们自己打听,哪家在寻狗,直接送回去,既得了实惠,又结个善缘。”
罗香最终还是妥协了。
不为钱,而是因为宋新好喜欢。
知女莫如母,宋新好嘴上不说,抱着那个白团子都舍不得撒手。
那只拂菻狗也实在很漂亮,奶白色的毛发像蓬松的苇草,黑葡萄似的一对眼,心形的耳朵柔顺地贴在脑袋两边,细看竟有几分娇俏。
“算了,又不是养不起,”罗香又拿起手中的绣绷子,语气里带了些怅惘,“喜欢就随她去做吧。”
无论是念书,还是养狗。
她自顾自说着闲话,而此刻,被母亲念叨的宋新好,正在房间里奋笔疾书。休沐三天,今日她给自己布置的课业是练字。
陆祺有点后怕,不敢去凑到罗香面前,又怕宋新好改了主意真要卖掉他,于是乖巧地蹲在桌旁,等她写完。
她写了一张又一张,他看得都累了,拿着笔的人竟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他等得无聊,看到旁边堆成一摞的书册,第一页写着她的名字——宋新好。
陆祺眨了眨狗眼,宋新好、宋新好……
想起来了。
是连续拿了三年学宫头名,把郁胥都压得抬不起头的宋新好!
陆祺能记住她,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的好哥们冯雨泽,总要在他耳边念叨,
“宋新好这次季考又拿了头名!”
“宋新好今天好像不舒服,我是不是该去关心关心她?”
“宋新好怎么又在看郁胥,我是不是没戏了……”
陆祺记得自己当时“啧”了一声:
“你冯雨泽比那个姓郁的差哪了?好歹是我陆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