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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只要当事人承认,谁也没法反驳)。只不过是这些年账目没对清楚,昨天晚上我喝多了,脾气一急就闹了点误会。”
    “不过今天白天,我们两家已经关起门来把账算清了。钱,他已经全额退给我了,一分不少。这就是个家庭内部的经济纠纷。”
    “这上面白纸黑字写着呢,我、傻柱、还有雨水,我们一家三口都按了手印的。我们已经达成和解,不追究他的责任了。”
    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把易中海的罪名摘得干干净净。
    赵干事一把接过那张谅解书。
    借着昏黄的灯光,他仔细看了一遍。确实是谅解书,上面“家庭纠纷”、“已经结清”、“不再追究”几个大字写得清清楚楚,最下面并排按着三个鲜红的手印——何大清、何雨柱、何雨水。
    手续齐全,字据确凿无疑。
    “这……”
    赵干事
    结果现在?
    苦主不告了!不仅不告,还拿出了书面和解证明!
    在这个年代,“民不举,官不究”那是常态,尤其是在这种被定性为“家庭内部矛盾”的纠纷上。只要当事人不追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动荡,派出所和街道办也不好强行抓人。
    “简直胡闹!把法律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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