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兄弟!大家一起发财!”程处默大喊。
众人豪情万丈,把碗里的酒水一饮而尽,烈酒顺着喉咙流下去,痛快地呼出气。
就在大伙准备坐下吃肉的时候,远处黑漆漆的帐篷后面,传过来一道极其难听的声音。
“苏哲!我干你娘!”
苏哲顺着声音转过头,看见火堆后面的破帐篷底下,一个人影正在往外爬。
这人身上全是泥土和黑血,双手抓着雪地,一点点往前挪。
火光照过去,苏哲看清了这人的脸,居然是郑尚官。
这货居然没死在乱军里,活着爬回来了。
只是这造型实在太惨了。
郑尚官的两条腿拖在地上,裤子上全是大片的血迹。
两条腿彻底废了。
苏哲心里直乐,恶人有恶报。
之前想尽办法要弄死自己,现在自己好好的,他反而变成了残废。
这种生不如死的样子,比直接一刀杀了还让人痛快,这就是天意。
“苏哲!你为什么不救我!”郑尚官趴在雪地上,双手抓着烂泥,扯着嗓子大吼。
“我当时喊得多大声,你为什么连头都不回一下!”
“我哪敢救你啊,怕你再举报我违抗军令啊!”苏哲冷笑着说道,“之前调头去救李震,差点被你拿军法砍了脑袋!”
“这次可是严格遵守冲锋的军令,可不敢再犯军规了!”
“你就是故意的!”郑尚官两眼通红。“大总管,你要为我做主啊,苏哲这是在蓄意谋害同袍!”
“他当时冲锋冲得太快了,故意把我一个人落在后面的,看到我被突厥人包围了,都不肯停下来拉我一把!”
“他就是故意借突厥人的手废了我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