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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得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约尼的两轮代言均以翻车告终,就算公关做得好,品牌本身没有受影响。但经历了如此恶劣的事件,后续的合约居然还和初版一模一样?
    连点补充协议都没签?
    太见鬼了!
    究竟是约尼品牌对自己太过自信,还是他们的法务部不够努力?
    阎月清想到什么:“这份合同是和众星签的?”
    品牌代言很少有公司对公司的,几乎都是经济公司选定了某个艺人以后,拿艺人的商业价值去和品牌方谈。品牌方又不是傻子,他们会综合艺人的形象价值、粉丝基群、潜在价值等综合方面考虑!为了避免艺人翻车,还会签订各种条约来防止事故发生。
    如果直接跟公司签,公司反手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艺人,这不是打品牌方的脸么?
    可约尼的这份合同,却是直接给众星的?
    好离谱……
    唐导解释:“我也觉得奇怪,不过……姜总那边初审过了。”
    姜老师审过了?
    屁嘞!
    老师明显是怕她过的太安逸了,给自己挖坑呢!
    真同意了这个合作,不知道会被老师笑多久?
    阎月清没有马上给出答案,思索两秒,特意问道:“唐导有没有想过,这份合约签了以后,咱们把名额给谁?”
    唐导迟疑片刻:“这……按照目前艺人的合约等级来排也行,商量着内部申请也可以。”
    艺人的合约等级?
    “众星借着毒检的事情,清理了公司蛀虫后,留下来的艺人并不多。目前整个公司有S级合约的,只有孟承初和蒙银歌。然后是A级合约的李蔓蔓,其他的,因为不太出众,基本都是B、C级合同。”
    阎月清缓缓分析道:“按照合约等级,公司最后就得决定是给孟承初还是蒙银歌?如果是内部申请,那些BC级合同的艺人,拿什么和S级的争?”
    实则这种套路,放在哪个娱乐公司都正常!
    但众星不一样。
    作为刚刚经历了那么多风波的巨轮,好不容易支撑起自己的脊梁,可以共同抵抗外敌。若此时再从内部分化,老一批的艺人走了,新一批的艺人还没培养起来……纵使其他部门办的再好,也是本末倒置!
    一份高奢品牌的合约,对于众星而言,是锦上添花的东西。
    但若因此造成公司内部问题,那麻烦就大了。
    再说了,合同本身有坑!
    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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