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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些,像是在谈一桩只有两个人知道的生意:“好汉若是不放心,到了九荆城,报我陈景的名字,没人敢动你。”
    他说完,微微抬起下巴。
    这是他的谈判逻辑:先亮身份,让对方知道惹了谁。
    再给台阶,让对方见好就收。
    最后给甜头,让对方觉得占了便宜。
    这一套,他百试百灵。
    银子能解决的事,都不叫事。
    银子解决不了的事,陈家的名号也能解决。
    这世道,最值钱的就是权力。
    而他手里,恰好有那么一点点。
    曹笔没有看那锭银子,也没有看陈景。
    他的目光越过众人,落在车队后方,那支箭还插在泥土里,箭羽在风中微微颤动。
    “你刚才射我一箭,现在跟我谈银子?”
    “那是误会,我以为好汉是匪人,所以才……”
    “匪人?”
    曹笔皮笑肉不笑,故作恍然大悟状。
    “哦~~~原来如此,看来是我误会陈公子了……”
    就在陈景以为对方是个识时务之人时,对方突然话锋一转道:“我这人呢,从小就讨厌那些喜欢吃腐肉的野狗。
    凡是被我遇见,必要将其打死!
    我观陈公子你面相不凡,颇有几分野狗之姿。
    我一看见你那张脸,就有点手痒。”
    顿了顿,一字一句道:“一会儿若是不小心打死你,也是个误会!”
    此话一出,陈景的微笑还挂在脸上,但已经僵了。
    他的耳朵先红,然后是脖子,以及整张脸。
    不是羞红,是被当众扇了一耳光后,血液涌上来的,带着屈辱的红。
    他这辈子,作为陈家的次子,布政使司参议的二公子,从娘胎里出来就含着金钥匙。
    在九荆城,谁敢跟他大声说话?
    在路上,谁敢挡他的道?
    他射人一箭,那人还得跪着谢恩,谢他没有射准。
    可今天,一个穿得破破烂烂,扛着包袱的流民,当着他全车队的面,把他的面子撕下来,踩在脚底,碾了两下。
    他的手指蜷了蜷,指甲掐进掌心里,掐出四个深深的月牙印。
    怒火从胸腔里蹿上来,烧得他喉咙发干,烧得他太阳穴突突地跳。
    他没说话,转过头,目光阴翳地落在车队后方。
    那里有六十几个护卫,骑马的全副武装,步行的持矛列队。
    那些护卫正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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