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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意义上,指的是陌生男女。
    如果双方已经认识,或者有主人介绍引见,同席吃饭并不算失礼。
    民间和官场的实际执行有很大弹性。
    唐代以后,随着社会风气开放,男女同席在特定场合是被允许的。
    《礼记·内则》规定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但明清中,女性在外行走,见客的描写比比皆是。
    比如《红楼梦》中,林黛玉、薛宝钗多次在外人面前出现。
    《金瓶梅》中,潘金莲、李瓶儿等女性也经常与男性同桌吃饭。
    《三言二拍》中,商队女眷与外人同席的情节也不少见。
    所以,沈平的推辞是礼节性的客气,不是绝对不允许。
    他说这话,恰恰说明他懂礼数,知道应该避嫌。
    而曹笔的回应和周娘子的落落大方,则说明这个场合可以不必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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